城投发债审核趋严,投行反馈“借新还旧”要求有变,需地方政府出函?

2023-10-12 16:16:00 - 财联社APP

财联社10月12日讯(编辑杨斌)“我们近期有城投债项目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没有通过,感觉发债的审核比以前严格了。”华南一家券商投行人士对财联社感慨。另有投行人士反馈,城投企业借新还旧项目,获协会反馈要求政府出函说明不涉及虚假化债。

此前9月初,网传一份仅限“借新还旧”发债城投主体新名单(简称“名单”)已下发,共涉及3899家主体。3899家主体名单并未对外界披露,但基本与当前发债城投主体的数量相当。

不过,接触并熟悉交易商协会审核规则的业内人士称,或有个案沟通问题,协会各项目审核规则与此前没有变化。

审核个案变化,投行称“名单”外城投被要求地方政府出函

近期,有数位券商投行人士透露,交易商协会对城投债的审核政策有变化,其核心在于,上述所传的发债城投名单内外的城投发债将被区别对待,名单外的城投发债被要求地方政府出函。

据其称,名单内外的企业被作如下区分。若当前处于受理阶段,名单内的企业优先发债用于借新还旧,首次注册城投企业将可能不被受理;名单外的企业发债,要求至少地市级人民政府出函才可推进到下一阶段,目前优先用于借新还旧。

若已进入审核通道,名单外的企业将由协会行业组判断是否为城投,非城投按产业类正常出审核注册;若认定为城投,要求至少地市级人民政府出函才可安排上会,审核结果将由各领导集体决策,发债优先用于借新还旧。

已拿批文待发行的企业参考前述要求执行,新增发行尚待明确政策。

业内人士称,交易商协会对城投债审核的最大调整之处,即要求名单外平台借新还旧发债需至少地级市政府(如为区县平台、则上升至地市级)向协会出具带文号的红头文件,出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市场化经营情况、企业政府性收入、政府类应收款项等相关情况真实性、涉隐情况等。此外,对于城投认定将主要从收入、现金流、资产构成三个方面综合判断。

对新城投平台严格审核有利于“化债”

对此,第三方评级机构邦得信用的评级总监王伟认为,投行反馈的城投债审核调整,如果证实,或意味着对前段疯传的城投债名单制的进一步细化。首先,交易商协会对名单内的平台卡得比交易所更严,局限于借新还旧,但这个“旧”不单指旧的债券,应该也会包括银行贷款。

其次,名单外的平台跟之前预期不一致,不是不能发债,而是要严格审核。在目前城投整合的大背景下,部分地方政府成立了一些新的平台,没在名单内,但有发债的条件和基础,即新成立一家新的平台,把目前有存续债平台的资产和债务套进来,同时注入新的区域内优质资产,进行发债融资。

最后,名单外的平台审核标准更明确,要地市级及以上的政府出文件保证,实际上是担保这家新平台是用于承担政府相关职能的。有了文件,出了偿债方面的问题可以有对证。在这次一揽子化债方案提出后,未来的债务统筹尤其是隐债化解的统筹会更精细和准确,便利于化债工作的开展。

熟悉交易商协会审核规则的业内人士称,上述投行对于城投审核的感知属于个案,城投具有复杂性,每家情况都不一样,反馈要求也不同,整体而言,协会对城投债审核规则与此前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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