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道·专题 | 2021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工会法修改入选

2022-01-12 14:43:23 - 工人日报

工道·专题 | 2021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工会法修改入选

1月10日

“2021年度中国社会法

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工会法,

持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成为十大影响力事例之一

工道·专题 | 2021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工会法修改入选

为记录中国社会法司法实践情况,搭建社会法学术与实务间互动的桥梁,完善社会法实施机制的构建,2021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社会法教研中心、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启动“2021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评选活动。

随后,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网启动网络投票,邀请公众参与评选。十大影响力事例评审委员会参考投票结果分析、讨论后最终形成“2021年度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名单。

  名单如下

1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构筑社会法发展宏伟蓝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描绘了新阶段社会法发展的建设方向和理论蓝图。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发布,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共同富裕,描绘了新阶段社会法发展的建设方向和理论蓝图。

3

多部委相继出台重要政策文件

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1年,中央多部门相继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合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积极向前发展。人社部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上述政策文件的出台对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

彰显社会保护法色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历经三次审议及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适用于信息处理者与个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法律赋予个人知情选择权、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携带权等一系列信息权利。从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保护法层面理解,它涉及不平等主体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法私法兼融、多种法律调整手段等特点,具有社会法的特性,需要超越传统公私二分的法律框架进行制度构建。

5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工会法

持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针对近年来企业组织形式和劳动者就业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情况,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完成对工会法的修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工会法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体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针对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明确其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作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用的重要法律,修改后的工会法为新时代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6

“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

多地新增“陪产假”“育儿假”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随着人口计生法的修改,各地纷纷公布了三孩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延长或增加生育假、育儿假、陪产假等。

7

未成年人保护法、“双减”政策等出台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也相继实施。上述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制度,着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明晰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职责。

2021年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又称“双减”)。2021年10月2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8

苏州中院设立全国首家专业化劳动法庭

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解决水平

2021年7月16日,苏州劳动法庭揭牌,这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地方设立的全国首家劳动法庭,为劳动审判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机遇。苏州劳动法庭的设立,有助于积极主动回应新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围绕规范平台用工、共享用工等新型用工关系,组织专业审判力量,加强对涉网约车、外卖配送、网络直播等新类型案件的研究。

9

人社部、最高法发布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工时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针对一些行业、企业普遍超时加班的问题,2021年,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一系列超时加班典型案例。两部门在典型案例中明确表示,“996”违反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无效。向社会公开发布超时加班典型案例,一方面提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风险,促进依法规范用工;另一方面明确劳动者维权预期,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对有效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及劳动报酬权具有重要意义。

10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以规避劳动关系,法院不予认可

某网络科技公司系外卖配送服务商,蒙某某在该站点从事外卖配送工作。蒙某某在送外卖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工商登记,蒙某某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为昆山市某工作室。后蒙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其与某网络科技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仲裁委认为,蒙某某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某网络科技公司对其进行考勤、派单等管理,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某网络科技公司提供昆山市某工作室签订的《项目转包协议》一份,主张蒙某某已成立个体工商户,故不应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该协议上无蒙某某的签字,也无昆山市某工作室的盖章,公司亦未提供证据证明该《项目转包协议》已实际履行。且该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时间在蒙某某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应影响蒙某某受伤时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道·专题 | 2021中国社会法十大影响力事例发布,工会法修改入选

编辑|陈晓燕 张菁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