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正式施行
◎记者张雪
北京证券交易所11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下称《融资融券细则》),并配套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指南》(下称《融资融券指南》),对会员业务开展流程、交易业务管理、保证金和维持担保比例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融资融券细则》和《融资融券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融资融券细则》共八章、六十八条,包括总则、业务流程、标的股票、保证金和担保物、信息披露和报告、风险控制、其他事项和附则。考虑到投资者交易习惯,北交所融资融券业务总体上比照沪深市场成熟模式构建,券商资格管理、投资者准入、账户体系、交易方式、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权益处理、信息披露等均与沪深市场两融业务保持一致。
同时,根据北交所市场特点,在转板股票融资融券业务衔接方面作出了适应性安排。包括:明确标的股票转板的,将被调整出标的股票范围;明确转板证券的融券合约应及时了结;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转板的,北交所自停牌之日起将其调整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北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融资融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国际证券市场中较为成熟的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时融资做多放大收益,或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时融券做空获取收益,还可以通过融券交易对冲持仓风险。交易所引入融资融券交易,有利于吸引增量资金,改变“单边市”状况,促进市场双向价格发现,进一步改善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据介绍,前期,北交所在两融规则征求意见期间,已组织各市场参与者同步开展技术系统准备工作。今年9月26日至11月4日期间,北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等机构,组织市场完成了三轮仿真测试。本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发布后,北交所还将积极组织各市场参与者尽快完成技术改造、组织证券公司根据规则要求完成内部制度准备、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申请、为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等工作。
据悉,待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就绪后,北交所将另行公布标的股票名单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交易。另外,北交所将持续评估融资融券制度实践效果,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和市场发展需要,适时推出转融通制度。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北交所开市以来,构建了连续竞价的基础交易制度,市场运行平稳,合格投资者群体迅速壮大,流动性水平明显提升。此次推出融资融券制度,能够为投资者采取多元交易策略和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支撑,增强市场活力与韧性,对完善北交所交易机制、提升二级市场定价功能具有积极意义。
责任编辑:石秀珍SF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