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个人账户!在网上广为流传的这张表格靠谱吗?

2023-02-12 09:00:19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最近几天

网上流传着一份名为

“上海职工医保门诊

共济保障机制健全实施办法”的表格

标明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在门急诊的待遇、

账户可使用范围等相关标准

事关医保个人账户!在网上广为流传的这张表格靠谱吗?

由于上述表格上没有官方部门敲章认定,有网友希望了解这份表格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事实上,早在2021年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就印发了《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与官方文件内容一一核查,发现网传表格因简化表达而导致出现一些差错。

以下为梳理的

《实施办法》部分要点

和网传消息进行对比

帮助大家准确理解

正确的标准及含义

第一,网传表格提到,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待遇——

一级医院的统筹支付比例为90%

二级医院85%

三级医院80%

以上的说法并不准确,实际应分为两种情况:

2001年1月1日后的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调整为300元,超过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5%

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0%

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75%

2000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调整为200元,超过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90%

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5%

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统筹基金支付80%

事关医保个人账户!在网上广为流传的这张表格靠谱吗?

第二,网传表格中,提到“个人账户可支付直系亲属的自负费用”的说法,而在《实施办法》中,原文中的表述并非“直系亲属”,网传表格的简述可能会引发理解偏差。

原文表述如下:

“根据国家要求,《实施办法》拓宽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并建立家庭共济机制,2022年7月1日起——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可以用于按规定支付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还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事关医保个人账户!在网上广为流传的这张表格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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