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法眼 | 男子欠款未还名下车辆被拖走,要求返还获法院支持
男子欠款未还名下车辆被拖走要求返还获法院支持
案发地:南宁市西乡塘区
2018年4月,阿程从阿忠那里购买一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价格为35.8万元,阿程付了首付款11890元后,阿忠将车辆过户登记到阿程的名下。因资金问题,阿程与某融资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套系合同》,该公司为阿程支付余下的车款,并办理了车辆的抵押登记手续。
2021年,某融资公司以阿程不能偿还购车款为由,未经任何合法程序将阿程的车辆拖走,并留下告知函。之后,阿程起诉某融资公司,要求返还车辆。
法院审理认为,阿程是案涉车辆的所有权人,他虽然不能按期向某融资公司还款,但该公司的债权并不符合“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因此公司直接将阿程名下车辆拖走的行为不符合《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的“自助行为”。
依据物权先于债权的原则,通俗地说,车辆还在阿程名下,说明车子还是阿程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不满足紧急情况下采取拖车的自助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是对阿程物权的侵犯,阿程可以依据《民法典》第235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返还案涉车辆。至于公司与阿程的债权债务问题,可通过另案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阿程的诉讼请求。
法眼观察: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都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钱就拿车拿房来抵债,但往往忽略了“以物抵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车子或房子仍登记在债务人名下即仍归债务人所有,须先变更登记或通过合法程序予以变更所有权,因此,提醒债务人在遇到债权人要求以物抵债的情形时,应学会鉴别物权和债权的区别,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于债权人而言,在实现债权前可先完善抵押物的变更手续,或采取合法的手段处置抵押物,这样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为解除游戏时长限制,13岁男生听从网友做法被骗7千多元
案发地:南宁市江南区
用手机上网打游戏,受游戏安全保护每天只能玩两小时,但只要交钱就有办法取消限制?其实,这是不法分子骗人的伎俩。近日,家住江南区的杨同学就因此被骗了7千多元。
杨同学(13岁)家住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某小区,寒假期间在家使用父母手机上网打游戏时,由于受游戏安全保护每天只能玩两小时,每次玩都不够尽兴。他在游戏中和网友抱怨后,网友称有办法取消限制。
在添加对方QQ后,一心想要解除限制玩游戏的杨同学立刻听从对方的做法,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在对方不断透导下,杨同学前后多次通过扫描二维码支付转账或以发红包等方式向对方转账7千多元。直到后来被父母发现,杨同学才意识到被骗。
法眼观察:各位家长一定要加强培养孩子的反诈骗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家长应当协助引导未成年人正确看待网络游戏,帮助未成年人培养正确的学习休闲习惯。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手机使用和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的监管,提醒自己小孩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信所谓破解传言,更不要轻易把账号、密码、个人身份信息等告诉陌生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为赚好处费代他人买车票,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案发地:南宁东站
日前,南宁东站派出所民警接旅客报称,有一名男子在南宁东站南出站层主动搭讪、招揽旅客代购动车票从中赚取好处费,执勤民警赶赴现场将该男子抓获。
经调查得知,该男子阮某在南宁东站售票处、南出站层等处,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多次搭讪旅客进行刷票,扰乱车站正常售票秩序,并从中取得好处费100元。
当时一名旅客称自己要去广东广州,但一直买不到票。阮某上前搭讪说可以帮买到贵港站车票,上车后再补票。情急之下,该旅客便给阮某转了100元好处费,而后阮某便前往自动售票机处不停刷票。
南宁东站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决定对违法行为人阮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法眼观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为获取钱财而挑战法律底线的人必将会为之付出代价。本案中男子搭讪旅客代买车票的行为,表面上看不到伤害性,但背后却是对车站售票秩序、列车运行秩序进行极大干扰。通过非正常渠道取票上车的旅客也会给列车运行造成超员影响,进而可能引发不可预估的运行安全问题。因此,除了需要警方打击违法代买车票行为,也需要广大旅客自觉维护车站秩序,通过正规途径购买车票,切莫贪图方便“走捷径”。
男子带冥币“买”手机,得手第三天落网被刑拘
案发地:南宁市兴宁区
佟礼耀从东北来到南宁,没有正当职业。因为手头紧张,一个歪念头在他脑子里萌生。1月30日,他走进南宁市兴宁区步行街一家手机店,与店员小沈打过照面,混了个脸熟后便物色一些比较贵重的手机。但他当天并没有购买手机就离开了商店。
第二天,佟礼耀继续来到这家手机店。“把我昨天看过的手机拿出来吧,我要买!”一进门,他直接对小沈说道。小沈拿出手机后,佟礼耀接过来看了一会。随后,他将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在柜台的柜面上。从信封的封口处看,有一小部分红色的“纸币”露在外面。他告诉小沈,自己要上一下厕所,等他回来时再当面数清手机款。
趁小沈不注意,佟礼耀将两部手机装进自己的口袋,拔腿就跑。而此时小沈正在数钱,没有注意到佟礼耀已经跑出门外。当她发现信封里装着的都是冥币后,想要追赶时,狭窄的通道阻碍了她的速度。此时,佟礼耀已经跑远,小沈赶紧向警方报案。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侦查三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调取手机店里的监控视频,在对他进行研判后实施抓捕工作。2月2日,嫌疑人佟礼耀被警方抓获。
民警调查了解到,佟礼耀有盗窃和诈骗的前科。每当没有钱了,他就故技重施,通过违法手段“搞钱”。此次盗来的两部新手机共价值8000多元,已经被他以2000多元钱转卖出去。
目前,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对嫌疑人佟礼耀予以刑事拘留。
法眼观察:本案中,佟礼耀用冥币冒充现金非法获取了两部手机,为什么不涉嫌非法使用假币罪而是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所谓的假币是指,具有流通价值的货币,只是根据颜色和图案做出足以以假乱真的假币,扰乱了经济市场。而冥币并没有流通功能,因此,它并不属于使用假币罪。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可认可为“数额较大”。也就是说,嫌疑人佟礼耀骗取的两部手机共价值8000多元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由于佟礼耀有盗窃前科,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如果其之前有被判刑且属于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则会被加重量刑。
编辑|蓝梦
审核|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