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24-12-12 02:48:42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0证券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编号:2024-057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本次吸收合并生效后,国盛证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公司将更名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国盛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8)。

202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41405)。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受理公司吸收合并国盛证券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核准、何时取得相关核准以及最终实施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70证券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编号:2024-058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盛金控;证券代码:002670;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1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8)。202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41405)。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受理公司吸收合并国盛证券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

鉴于国盛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核准、何时取得相关核准以及最终实施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事项进展情况。

3.因雪松信托未在(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书》裁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公司已向南昌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事项已被南昌中院受理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鉴于雪松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12月进行质押等情况,公司申请的强制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事项进展情况。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和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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