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帮信”陷阱 莫做电诈“工具人”

2024-12-12 08:09:14 - 检察日报

“我当时就是想挣点生活费,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没想到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竟闯下如此大祸!”当警方通过银行账户查到李某时,17岁的李某心有余悸地说道。

去年5月的一天,李某添加了一个陌生人为好友。闲聊中,对方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想借用李某的银行卡转账并承诺事后给1000元报酬。李某感觉出借一次银行卡就能解决两个月的生活费,便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次日,李某便将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交给对方使用。事后,当李某联系对方时发现已被其拉黑。此时李某感到莫名的恐慌,当公安民警告知其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转账诈骗资金160余万元时,李某不知所措,既害怕承担刑事责任,更觉得对不起家人。

今年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考虑到李某系在校生,平时表现良好,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监督帮教的条件,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谢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牢记这次教训,好好完成学业,告诉身边的同学以我为戒,警惕‘帮信’陷阱,不当电诈‘工具人’。”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李某激动地说道。随后,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谭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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