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发给参保女职工本人

2024-12-12 09:32:16 - 重庆晚报

近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方式,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申领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

已开通“即申即享”服务

为优化生育津贴办理流程,生育津贴已开通“即申即享”服务,即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分娩、中止妊娠)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计算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线下生育津贴申报。

注意核实银行账户信息

为了生育津贴能顺利拨付,请您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医保待遇银行账户信息确认”中,确认您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准确。

核实银行账户信息操作步骤

点击“服务大厅”根据提示登录账号(医保电子凭证登录)——点击“服务”,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医保待遇支付账户信息确认”——核实银行账户信息是否准确。

生育津贴申领进度查询步骤

点击“服务大厅”根据提示登录账号(医保电子凭证登录)——点击“服务”,在“个人查询”中选择“生育津贴即申即享进度查询”进行查询。

官方提醒

1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生育津贴“即申即享”信息推送会不成功,无法自动生成生育津贴支付业务,需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1)女职工怀孕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

(2)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情形(如女职工离职等)。

2

以下情形可能导致生育津贴发放不成功,需重新维护银行账户。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获取不成功或银行账户信息错误。需您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修改维护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后才能再次申请拨付。

我市多举措助推建设

生育友好型社会

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2024年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这四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庆一直在持续发力。

今年10月22日,重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2.0版本上线。新版本对1.0版本进行了全面迭代升级,新生儿父母可通过“渝快办”互联网电脑端和APP端申请,“一站式”联办出生医学证明(首签)、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10个事项,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据了解,2023年3月,我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PC端、手机端全面上线运行,并实现零材料全程网办,为广大群众带来了便利。2024年1至9月共办理5.55万件,约占全市总出生人口的54.8%。

今年10月14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将精子优选处理、胚胎移植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综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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