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延伸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触角
“只有真正深入群众,才能真正找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最佳方案。”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浙江法院调研,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原始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行政专员黄美媚受邀参加座谈时说道。
黄美媚表示,作为来自永康“龙山经验”发源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她多次深入基层,一直关注当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成长,“这些孩子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易受不良行为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她所在的阳光爱心义工协会与永康市人民法院古丽人民法庭、云南省镇雄县驻浙党工委联合签订“阳光护苗”流动儿童共护合作协议,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黄美媚认为,浙江法院在村社、行业组织建立的共享法庭,进一步延伸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触角。永康法院在云南省镇雄县驻浙党工委建立的共享法庭,不仅将法治教育普及给十万镇雄籍来永务工群体的孩子们,也将浙江法治的声音传到千里之外,是法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履职六年多来,我深刻体会到案子在法院,但问题根源在社会。为了更好地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深化‘龙山经验’,永康市人大、永康法院联合成立‘龙山经验’人大代表联络站,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黄美媚说,目前共有1160人次人大代表参与司法案件调处,成功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291起,涉案标的额3.23亿元,发放救助金141.76万元。
黄美媚建议,人民法院要在案件中深挖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对症下药”建言献策,参与社会治理,变一判了之为一抓到底,变单打独斗为共建共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 余建华丨通讯员:赵诣丨摄影:金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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