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紧急提醒:有诈!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彭衍菘
临近年底,不法分子的诈骗活动愈发猖獗,多家基金公司纷纷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警惕不法分子冒用公司名义从事诈骗活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诱骗投资者,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
业内人士提醒,投资者在进行基金投资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对待各种投资机会,切勿因贪图高收益而轻信陌生人的推销和承诺,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基金公司客服联系确认,或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
诈骗套路多
多家基金公司紧急提醒
12月12日,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称,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本公司名义,以提供非法网址链接以及虚假二维码、APP等不法手段诱骗投资者,牟取非法利益。
此前,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公司也发布过防范不法分子诈骗的提示公告。
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手段多样,极具迷惑性。不法分子通常会先通过各种社交平台、QQ群、微信群、短信群发等方式,发布推广基金等的投资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受害人关注,并引导其添加QQ、微信好友或加入特定的群聊。
随后,他们会伪装成“理财顾问”或“股票大师”,谎称拥有“内幕消息”,能够为受害人提供高额回报,还会展示虚假的投资成功案例或盈利截图,诱导受害人在其提供的包装成正规金融平台的虚假网站或APP上进行投资。
为了进一步骗取受害人信任,诈骗分子往往先让受害人“尝点甜头”,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并能够顺利提现,待受害人受大额“回报”诱惑上钩,持续加大投入后,便编造种种理由拒绝提现,最终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假冒基金公司进行诈骗,是一个典型的民刑交叉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楼秋然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种诈骗行为既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也可能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构成民事侵权。
“火眼金睛”
看清诈骗套路
为了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活动,圆信永丰基金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提示,投资者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请投资者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非法网站、公众号、APP等,防止个人信息及投资信息泄露,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谨防以“退款”“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骗取投资者钱财的行为。
三是请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伪,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上当受骗。如投资者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通过基金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电话联系确认。如有财产损失,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公司还鼓励广大投资者通过手机官方应用市场下载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对骗取个人信息和钱财的非法活动的识别判断能力,保护自身隐私与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资者若遭遇此类诈骗并遭受损失,应通过何种法律途径维权?楼秋然表示,一方面,投资者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固定相关证据、提供相关线索等方式协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以尽可能地挽回自己遭受的损失。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可以自己在法院对假冒基金公司的个人或者机构提起民事诉讼。当然,无论采取何种救济手段,投资者保护自己的最佳路径还是应该提升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将损失消弭于事前。
(编辑郭之宸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