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位江苏的女士在河南郑州关女士经营的电商平台上…

2024-12-12 20:08:00 - 北京晚报

转自:京报网_北京日报官方网站

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位江苏的女士在河南郑州关女士经营的电商平台上…

#什么情况下可以仅退款不退货##仅退款不退货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近日,据媒体报道,一位江苏的女士在河南郑州关女士经营的电商平台上,下单购买了一件2000多元的狐狸领羽绒服。但在快递运输途中快到这位消费者所在区域时,买家点了不喜欢仅退款。平台自动给她退了款。令关女士没想到的是,还没等她对货物进行拦截,这位消费者就取走了羽绒服。现场的快递员表示,羽绒服的确是这位消费者本人拿走。当时他还提醒说她钱收了,东西还拿走了。消费者表示不关快递员的事。“她是真不讲理的人”。无奈之下,关女士向这位消费者所在地警方报案。辖区民警上门协调时,这位消费者竟然表示:我又没偷没抢!民警表示,你不要玩心眼。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这位消费者将钱转给了关女士。据了解,“仅退款”规则是电商平台为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简化退货流程,而推出的服务。然而这本应促进消费的举措在实践中却有些走了样,被一些人钻了空子,让“仅退款”变成了“零元购”、薅羊毛。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如果消费者不想要这个羽绒服,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选择退款退货。如果商品本身价值不高,并且商家明确不需要退货,退款不退货可以理解;但2000多的羽绒服是比较贵重的商品,如果消费者故意打时间差,退款不退货,通过这种方式获取较大金额的利益,显然超出了正常消费范畴。他表示,“仅退款”通常是指买家未收到货或者拒收货,而直接申请退款,并不是说买家可以在收回退款后无偿占有货物,除非卖家有特别承诺,否则买家申请仅退款未将货物退回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如涉及金额较大,还可能涉嫌侵占罪或诈骗罪。陈音江表示,“仅退款”宣传本身也存在一定问题,可能会让消费者误以为如果不满意可以退款不退货。因此,商家和平台应及时堵住漏洞,制定公平合理的规则,并真实全面准确的介绍规则内容。如果商家或平台做出高于法律规定的承诺或约定,也要履行自己的承诺或约定。《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律师认为,在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或者是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同时鉴于商品已无实际使用价值且可能对消费者造成潜在危害,在与商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仅退款不退货。另外,如果商品价值不高,退货成本高于商品本身价值,与商家协商一致之后,也可以退款不退货。此外,如果平台和商家的确有无附加条件的“仅退款”的承诺,那么应该按照该承诺来执行;如果平台和商家对于“仅退款”这项规则存在分歧,在平台自动“仅退款”机制下发生的纠纷,平台和商家双方可以再行解决。从民事责任而言,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退款不退货违反了合同约定,商家有权要求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商品价款、赔偿损失或退还商品等。从刑事责任而言,仅退款不退货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但是,如果消费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故意仅退款不退货,且涉及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会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例如,消费者故意损坏商品后虚假声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款不退货;消费者恶意利用平台规则漏洞,通过虚假理由申请仅退款不退货;消费者明明收到了完好的商品,却编造商品未收到、商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等虚假理由向平台申请仅退款不退货,骗取商家的财物。(法治网哈建伟)@法治网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