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宿银罚决字〔2024〕1-2号)

2024-03-12 13:59:1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宿银罚决字〔2024〕1-2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宿银罚决字〔2024〕1-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

宿银罚决字〔2024〕1号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99.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宿迁市分行

2024年3月4日

2

侍某香(时任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宿银罚决字〔2024〕2号

对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罚款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宿迁市分行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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