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海口高龄补贴发放!公开征求意见→

2024-03-12 20:56:51 - 海口发布

转自:海口发布

《意见稿》提出,高龄老人长寿补贴(以下简称高龄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已纳入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动态调整。

发放标准方面,《意见稿》提出,拟自2024年1月起,将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将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月2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9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包括省级每人每月500元的长寿补助金)。

如何申领高龄补贴?《意见稿》明确,提供“刷脸认证办理”“拍照人工审核办理”“线下人工补录”三种方式。可通过“海易办”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办理高龄补贴首次发放校验和延续发放校验。线上办理时遇到无法通过刷脸认证的情况,可选择“拍照人工审核办理”方式。若线上办理时遇到其他无法办理的特殊情况,可就近到镇(街)便民服务窗口进行线下办理,核实信息无误后将通过“线下人工补录”方式录入系统。 

高龄补贴实行属地化管理,按月校验发放,自老人成功校验当月起计发,于每月15日前通过海南社保卡一卡通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正在享受补贴的老人,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时,无须申请变更,由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在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当月起自动变更调整发放标准。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

如有修改意见

请于3月22日前

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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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3014养老服务科(邮政编码:57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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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chenwei6@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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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链接

http://hksmz.haikou.gov.cn/xxgk/gsgg/202403/t13474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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