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的油条抽检不合格 四川洪雅县一早餐店被罚款500元
2022-04-12 09:41:5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4月11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号),涉及洪雅县祥元早餐店经营的油条。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和样品名称:GC21510000003938270(油条);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0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洪雅县祥元早餐店;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眉山市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油条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眉山市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5日对该当事人作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三)经营企业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生产工艺。含铝发泡剂未搅拌均匀。
整改情况:将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合法合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以上主要信息来源于眉山市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