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3-04-12 14:26:5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金华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金市建建〔2021〕4号),按照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遏较大”行动和迎亚运维稳安保“除险保安”工作安排,我局对全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人员达标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现将限期整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期整改时间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整改到位前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等活动)被公布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项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条件的,将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本次整改企业须按现行国家资质标准补足缺少的企业人员配备数量,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更新后,向注册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整改完成报告。如整改期间建设部发布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企业按新标准整改。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企业整改情况核查,并将整改合格的企业名单报送至我局。同时,要加大对属地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力度,并督促企业及时完善“省服务系统”相关数据,以确保企业资质的有效存续。    

四、我局将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整改合格企业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jsj.jinhua.gov.cn/)上公布。 

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建筑市场动态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动态核查结果与金华市建筑市场企业维护平台企业信息、金华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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