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

2024-04-12 12:14:1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吕敏)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披露,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被罚款50万元。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

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详情显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是杭余文综罚字﹝2024﹞17号,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是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执法部门是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是2024年4月3日。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4年1月30日查获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是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杭州良渚文化城集团有限公司由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10%。

​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  杭州良渚新城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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