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强化反保险欺诈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4-04-12 12:30:07 - 环球网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保险综合报道】4月11日消息,为应对近年来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频发的严峻形势,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强化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遏制欺诈犯罪行为。

金融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强化反保险欺诈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现行《反保险欺诈指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反欺诈工作的实际需求。为此,金融监管总局积极行动,制定了这一新的《办法》。该《办法》不仅明确了反欺诈工作的总体目标,即构建“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反欺诈工作体系,而且突出了保险机构在欺诈风险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根据《办法》规定,保险机构需定期开展欺诈风险管理体系评价,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保险机构还需加强核保和理赔环节的风险信息核验工作,以提升理赔效率和质量,严禁拖延理赔和无理拒赔的情况发生。此外,《办法》对政策性保险欺诈风险的管理提出了特别的规范要求。

在监管层面,《办法》强调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职责。监管部门需建立健全反欺诈监管框架和制度,指导保险机构和行业组织开展反欺诈工作,并与公安司法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形成打击保险欺诈的合力。同时,反欺诈工作的跨境合作也得到了明确,旨在建立健全跨境交流与合作机制。

在对外协作方面,《办法》特别指出,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沟通与协作,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并针对重点领域和新型、重大欺诈案件开展联合打击或督办行动。此举将有助于打破行业壁垒,形成更为高效的反欺诈协作机制。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旨在推动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并始终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强化科技赋能和大数据应用,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以及提升消费者的反欺诈意识,共同构建行业内外协同推进的反欺诈工作模式。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对《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此举有望为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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