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涉及……

2024-04-12 20:36:02 - 丽江广播电视台

丽江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涉及……

丽江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涉及……

近日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丽江市公安局

丽江市司法局

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的通告》

详情如下↓

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的通告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为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市开展打击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二、本通告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

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检察、教体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学校、医院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检察、教体等有关部门报告。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鼓励积极举报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的线索。对窝藏、包庇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举报人、控告人的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及人身权益,相关部门依法予以保护。

五、敦促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若继续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相关行业部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排查,着力整治行业管理漏洞,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全面促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

七、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情形的,可向政法委、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举报反映。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电话:

丽江市委政法委:0888-5155733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0888-5396044

丽江市公安局:0888-5177110   

 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丽江市公安局

丽江市司法局

2024年4月8日

丽江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涉及……

丽江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涉及……

校对/钱磊

责编/李映芳

终审/和红军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和真羽)

原标题:丽江五个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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