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成交面积同比下降49%!这座省会再推新政: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2022-05-12 00:02:48 - 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继放宽落户限制后,长沙又颁布了一项楼市新政。

5月11日,据长沙晚报消息,长沙市住建局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

据新湖南客户端、红网等报道,《方案》目标指出,长沙将进一步加快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通过盘活、新建、配建力争到2025年末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15万套。

4月成交面积同比下降49%!这座省会再推新政: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方案》提出,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同时,《方案》明确,此举为畅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引导刚需、改需和租赁需求的统筹与分流,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出租方式、运营年限、资金监管、交易登记、规范运营、保障安全、违约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其中,先行试点企业为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具有租赁住房管理经验的市属国有企业。

出租方式方面,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

针对运营年限,《方案》明确,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开始计算。

《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企业部分运营费用从长沙市财政资金中予以专项资金保障;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试点企业、房屋业主,均可依法依规享受住房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长沙市的住房租赁企业须在商业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住房租赁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住建(住保)部门备案,并通过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住房租赁企业的租赁资金监管账户须与服务平台房屋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对接,租赁住房的租金、押金、佣金均应纳入监测监管。

方案提到,长沙通过全面打通新房、二手房、租赁住房市场通道,选择长房集团、长沙建发集团作为试点企业,开展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试点。实施范围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业内:避免了“住”和“防炒”二者冲突

市场普遍认为这是“一石二鸟”的政策,不仅盘活了存量住房,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放松楼市调控,比如一位在长沙拥有多套房的购房者只需要将房产全部租赁出去,将不再受限购限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长沙过往购房政策了解到,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购房者,如果要想购二套房,需在首套房满4年或网签满6年后才可购买第2套房。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媒体群点评道,长沙此次新政在设计上非常新颖,不仅满足了有房人群对住房再次配置的需求,同时还与房住不炒完美结合,避免了“住”和“防炒”二者之间的冲突。

在李宇嘉看来,该政策具备较强可操作性,是多方利益协同的结果。“通过这个政策,有购买力的能买得起了,还能将其投入租赁市场,让没有购买力的人有房子住。此外,大量房子投入租赁市场,租金必然会下降,这也有利于降低新市民的租房成本,实现体面居住;另一方面,靠市场化手段,自然而然就解决了保租房的筹集渠道。”李宇嘉认为。

据克而瑞湖南区域数据,4月长沙推盘的核心区域主要集中在岳麓区和开福区,合计监测到23次开盘,平均去化率51%。

供应量上,长沙4月新增供应量94.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环比下降21%,创下近两年同期新低。成交量上,4月成交72.1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9%,环比由涨转跌,环比下降26%,跌至近年第二低位(仅次于今年2月淡季期)。

4月成交面积同比下降49%!这座省会再推新政: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长沙此次新政找准了居民痛点,相关房源出租后,可以不统计为家庭住房套数,显然是具有振奋和刺激效应的。换句话说,虽然本意可能不是放松购房政策,但客观上也会带有松绑的效应。

在严跃进看来,居民家庭若按照此次方案规定对外出租房源,可以实现“一举两得”,既对外出租了房源,也增加了购房资格或套数,预计会受到社会较大关注。从实际过程看,长沙对购房政策总体卡得是比较严的,此类政策表述很容易被认为是购房政策有松动,需要客观理解。同时,类似“房子出租则可不认定家庭住房套数”的做法,值得整个行业关注。

编辑|孙志成杜波盖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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