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兰州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2 02:46:43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兰州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源头创新、技术攻关、人才团队、资源、市场和平台等多个方面全面深入开展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确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推进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后续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兰州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围绕“面向战略、校企联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享共赢”的理念,充分发挥各自在源头创新、技术攻关、人才团队、资源、市场和平台等方面的特色优势,深化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将兰州大学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与公司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度融合,探索新时代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新路径。

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高校,是我国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19所高校之一。

公司与兰州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兰州大学

合作内容:

(一)合作加强稀土产业战略研究

紧紧围绕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双方结合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产业发展需求,聚焦稀土冶炼分离及深加工应用领域存在的差距、短板和堵点,开展产业发展规划咨询,加强对广东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研究,共同谋划和推进前瞻部署和顶层设计。

(二)合作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和成果转化

1.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双方重点围绕稀土分离高盐废水循环利用、固废处理及回收利用、稀土催化材料、磁性材料、稀土陶瓷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开发,稀土纳米材料精准合成和性能调控,以及公司所属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稀土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领域开展合作。

2.联合申报重大研发课题及科技奖项。针对稀土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双方积极联合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及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共享。对于共同研发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双方联合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奖项。

3.合作推进技术成果转让。在兰州大学转让其已取得的稀土领域相关的最新科技成果及专利时,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受让后,兰州大学应积极协助解决推广应用中的技术问题。

(三)合作共建一批联合攻关平台和产业化基地

围绕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的“卡脖子”技术攻关、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前沿技术研究等,兰州大学与公司及其相关所属企业联合共建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和产业化基地。围绕广东稀土在分离冶炼、加工应用等方面科技研发需求,充分利用研发平台、专项实验室等,开展集成攻关,积极探索产学研用工科新模式。

(四)合作推进优秀创新人才引培及人才资源共享

双方共建创新人才基地,研究生实训基地,通过实习实践、定向培养、挂职锻炼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共享。

(五)其他

本协议自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将兰州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的创新技术能力和研究基础与公司稀土资源优势、产业链优势充分结合,促进双方在稀土研发领域深入合作交流,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本合作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的可能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细节有待进一步落实,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证券代码:600259公告编号:临2023-02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兰州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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