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青岛凯信置业有限公司被罚

2023-06-12 14:53:1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关于关于青岛凯信置业有限公司的案件。

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青岛凯信置业有限公司被罚

案件信息显示,2023年2月9日收到信访投诉,由青岛凯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凯景广场工程项目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行为,造成一定影响。

青岛凯信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上述违法行为符合“未按规定移交档案,责令改正,能够按要求在限期内改正,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的”标准中的一般情形。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处罚依据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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