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电商企业网络集中促销 电商大促要遵守这七项举措

2024-06-12 10:00: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今年,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七项举措,加强对电商平台企业的服务和指导,规范电商企业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优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乌鲁木齐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今年,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七项举措,加强对电商平台企业的服务和指导,规范电商企业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优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乌鲁木齐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6月1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行政指导会上了解到,七项举措包括加大服务平台经济发展的力度;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制止餐饮浪费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充分利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及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加强网络交易监测违法线索处理。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平台经济呈快速发展态势,2023年,乌鲁木齐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共1828.32亿元,占全疆59%。其中,网络零售额290.37亿元,占全疆45.3%;实物型网络零售额达243.53亿元,占全疆56.13%;服务型网络零售额达46.84亿元,占全疆22.62%;直播网络零售额20.92亿元,占全疆41.34%。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检验检测中心党支部书记张鹏程介绍,今年1月1日至6月12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22196件,其中涉及网购的投诉举报533件。主要涉及落实法定义务和责任不到位,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宣传、不执行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统筹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已核实处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监测转办的关于食品、两品一械、特供酒、特色乳制品和重要节点等11期174条违法交易线索,后续将加强对违法线索的核查处理,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新疆好心情供应链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璟说,公司将切实履行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全面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等义务,依法承担网络交易商品7日无理由退货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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