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2024-06-12 18:04:40 - 长春市政府网站

转自:长春发布

新闻发布会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部署,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就业创业,6月3日,我市出台了《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今天,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系列优惠政策”的有关情况。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秦锡春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博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局长祖文波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长春市人才发展集团副总经理范庆庆

发布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秦锡春

《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以下简称“系列优惠政策”)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头等要务之一,明确提出“百万大学生来(留)长”发展目标,出台《高校毕业生“百万集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人才政策为牵引,以“五优”服务进校园为载体,构建了立足长春、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青年人才引聚模式,连续4年每年吸引高校毕业生超过10万人。

长春市高校众多,如何把高校毕业生的优势资源转化为城市发展的强大人才储备力量,是决定城市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服务“一中心、五高地”总体战略布局,把高校毕业生纳入“人才创新港”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人才政策体系化建设,吸引、集聚、服务广大高校毕业生到长春市兴业发展,市人社局聚焦高校毕业生最关注、最急需、最期盼的政策热点,对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和创新升级,形成了《系列优惠政策》。

二、主要内容

《系列优惠政策》共7个方面26条政策措施。

一是租房安家政策。建设2万套“长春青年人才城(人才社区)”人才公寓,打造“人才栖息地”。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可享受市财政30%的租金补贴。同时,我市还将统筹盘活2000套公寓,建设免费临时驿站,为异地来长求职创业的青年群体提供最长1年的免费居住服务。

二是购房安居政策。针对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有购房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在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一方面,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毕业5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另一方面,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如不超过60万元,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三是生活补贴政策。对在长春工作的当年应届博士、硕士、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按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新进入市域内企业、市属事业单位所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全职工作的,分别对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补贴。

四是就业保障政策。依托各类经营主体,每年拓展、归集就业岗位不少于15万个。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在全市开发200家以上见习基地,见习单位按规定可享受见习补贴和带教补贴。支持企业申建市级大学生实训基地,给予5万元至8万元一次性建设启动资金,并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

五是能力提升政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个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等级证书或参加项目制培训实现就业的,可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按规定给予承训单位不超过6000元/人次培训补贴。

六是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的限额给予税收减免。持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提高贷款额度、给予贴息支持。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对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扶持。还将加强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尽最大可能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成功率。

七是产业留才政策。发挥产业聚才和企业留才的主体作用,拓宽高校毕业生发展空间。创新开展“事编企用”引才模式,面向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招聘紧缺人才,在企业工作满3年后,可按有关规定直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域内企业和市属事业单位新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可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新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新获批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可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继续实施稳岗返还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每招用1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500元。

三、政策特点

《系列优惠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从大局出发,注重普惠性。26条政策既有历年落实效果好、优势明显、普遍受欢迎、迫切需要的政策,也有系统梳理调整优化和新出台的政策,形成了省、市政策的叠加效应。特别是在政策覆盖范围上实现了新的扩大,其中社保补贴、学费代偿、技能培训等18项相关政策已经覆盖到县域。部分政策对县域还有所倾斜,例如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城区支持资金是5万元,县域提高到8万元,在实训补贴标准上,城区是每个学生1000元,县域提高到1500元。

第二,从整体把握,注重系统性。突出了三个兼顾:一是兼顾存量与增量。既注重对应届毕业生的扶持,又兼顾毕业两年未就业毕业生,将所有高校毕业生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加以突出和强化。二是兼顾激励与保障。既有“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又有岗位开发、招聘服务、技能提升等服务保障。三是兼顾主体与个体。其中,对用人主体的支持,包括税收减免、稳岗返还等8项政策;对毕业生个体的支持,包括租房购房、生活补贴等12项政策;对高校、双创平台的支持,包括科研助理、就业奖励等6项政策。

第三,从需求入手,注重针对性。政策出台前,市人社局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深入到企业和高校,与大学生群体进行座谈交流和个别访谈,有针对性地制定每项政策条款。例如,为帮助更多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在省级发放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分别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增发800元、500元和300元;针对大学毕业生创业初期面临的现实困境,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额度和创业补贴标准;为提高毕业生入职后的职业技能水平,制定了产才融合培训补贴政策,同步提供项目制培训补贴……总之,我市的想法,就是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满足毕业生的需求、回应毕业生的关切。

以上就是长春市《系列优惠政策》的总体情况。政策原文可在长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解读《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

答记者问

问:我们注意到,优惠政策中“补贴”是重点内容。请介绍一下相关的补贴标准和办理流程。

【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博】答:这次出台的26项政策中,很多都涉及“补贴”政策,这是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以真金白银引才聚才的务实举措。这些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在长就业创业提供了政策和支持保障。重点介绍5项补贴政策:

一是为大学生租住人才公寓给予优惠补贴。为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之初的居住问题,制定了此项政策,具体是:大学生在长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无本市住房且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硕士、本科)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照市场价的70%缴纳租金(财政补贴30%),享受期限最长可达3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登录吉林省政务大厅官网搜索人才公寓,即可在线办理,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办理。

二是为来长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租房和生活补贴。为最大限度引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就业创业,去年7月,我市出台了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今年将继续执行并优化实施,具体是: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在长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人每月可按照25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享受24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为体现我市引才的优势和诚意,在此基础上对国家级科研院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分别增发800元、500元、300元补贴。以吉林大学的一名本科生为例,就业后,他(她)可以每月申领到1300元的补贴。这项补贴政策目前已经实现了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搜索“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申报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实现线上“即申即享”。

三是为新入站(基地)硕博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为解决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在科研方面,对博硕人才的需求,制定了此项政策,具体是:对在市域内企业或市属事业单位所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和硕士,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最长可达3年。这项补贴由设站(基地)单位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发放。

四是为未就业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补贴。为提高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实践能力,制定了此项政策,具体是: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期间由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发放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生活补贴。近期,长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到每月2120元,也就是说,进入见习基地的毕业生,每月补贴可以达到3392元。见习期满后,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此项政策由见习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向毕业生按月发放。

五是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为强化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支持,制定了此项政策,具体是: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已灵活就业的,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个人实际缴纳金额的50%缴纳,最长给予2年的补贴。毕业生如果选择自主创业,补贴时间可以延长到3年。这项政策由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申请,审核通过后,年底一次性发放。

以上是对补贴政策的简要介绍。在人社局网站专门开辟了“大学生政策专区”,大家可以随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

问:这次政策出台后,长春市在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在政策保障和扶持措施方面将会有哪些新的变化?

【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祖文波】答: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始终是全市就业创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次政策出台后,首次对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进行了明确,税务部门正在制定相关办理流程和标准。从人社部门看,在政策保障和扶持措施方面可以概括为“一个扩大,三个明显提升”。

创业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将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目前,这项培训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高校,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学生也已经包括在内。大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不同的创业阶段和需求选择“GYB”“SYB”或“网络创业”培训项目,培训周期为3至7天。有培训需求的大学生可以向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提出培训申请。

创业服务力度明显提升。对于高校,将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每个服务站提供1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的初创企业,可以提供免费创业场地,并给予30%—70%的水电等费用减免;对于大学生创业团队,将定期举办“超越杯”等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对市级以上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资助。

创业补贴标准明显提升。之前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次性5000元补贴支持,这次政策出台后,补贴标准提升到最高10万元。假如一名毕业3年内从未有过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首次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领5万元创业补贴。申领创业补贴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可经过评审后再申领5万元创业奖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吉林智慧人社APP进行申报;线下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创业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明显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两个维度。个人贷款方面,将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升至30万元。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个人贷款,按动态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每人最高33万元、合计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最长3年的个人贷款,按动态基准利率给予贴息。企业贷款方面,进一步放宽了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限制。在职职工人数不足100人和超过100人的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占在职职工人数比例由15%和8%减少至10%和5%。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额度400万元、最长2年的企业贷款,按动态基准利率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可到中国长春人力资源产业园A栋4楼长春市就业服务局窗口申请办理。

问:请介绍一下长春人才公寓的主要政策和服务内容。

【市人才发展集团副总经理 范庆庆】答:人才公寓是长春人才发展集团的重点运营项目,人才发展集团是市委、市政府根据人才发展需要创新设立的综合性人才服务国有企业,成立一年来,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国资主体在人才工作中的整合作用,以人才工作“引、育、留、用”全链条服务,促进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长春市人才公寓作为我市引才留才安居项目,按照同类不同级的差异化,打造高、中、低三条产品线,分布于长春市9个城区31个园区,共1.8万套房源,2024年末预计建成1.2万套,累计为3万余名来(留)长就业创业人才解决“过渡期”租房贵、住房难的核心问题。

在优惠政策上,长春市人才公寓主要有三项优惠政策:一是提供人才公寓补贴。长春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在本市无住房且毕业5年内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享受市财政30%的租金补贴,最长可享受3年。二是打造免费临时驿站。免费提供2000套定向房源作为临时驿站,主要面向外地来长求职和创业的青年群体,最长可免费居住1年。近期,将首批推出300套房源,覆盖全市主要城区和开发区,户型以一室一厅和两室一厅为主,面积区间为50—90平方米,享受与长春市人才公寓同等服务标准。三是提供低租金惠民公寓。面向考公、考研、外来务工的青年群体以及来(留)长就业创业的已婚青年家庭,同步推出共享公寓、单身公寓、家庭公寓,满足青年群体居住的差异化需求,最低租金仅为180元/床位/月。

在服务品质上,人才公寓可以为入住人才提供全方位保障。在配套服务方面,每套公寓内都配备床、沙发、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等生活设施,全部实现“拎包入住”。同时,针对青年人才时尚、年轻、活力等元素需求,配备服务中心、公共交流空间、书吧、人才公园、健身房、快递驿站、24小时便利店等场所,打造青年人才宜居宜业生态社区,满足各类人才吃住行娱乐一站式需求。在智慧化管理方面,青年人才可通过润寓APP实现线上办理租房、续租、换租、报修、智能锁管控等全覆盖的智能租赁业务,线上还会同步提供就业信息发布、人才政策推介等综合服务。在人文服务方面,定期组织入住青年人才开展联谊活动,提供国企物业团队24小时安防保障,打造“青年人才之家”,让各类青年人才能够时刻感受到“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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