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福明养殖专业合作社被罚款8万元

2024-06-12 22:00:56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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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安福县福明养殖专业合作社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安福县林业局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在2025年6月1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据公告内容,安福县福明养殖专业合作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并参照[江西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被安福县林业局处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金额为8万元,并责令其在2025年6月1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安福县福明养殖专业合作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此次处罚金额为8万元,同时也被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安福县福明养殖专业合作社被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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