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布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缴费标准

2023-07-12 15:30:19 - 泰安发布

转自:泰安发布

11日,市医保局公布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缴费标准。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的险种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基数1至7月份上下限分别为19899元和3980元,8至12月份上下限分别为21207元和42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基数缴纳医疗保险。已按年或季度预缴纳8月份之后医疗保险的需要进行补差。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按统账结合(10%)或单建统筹(5.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单建统筹缴纳的不缴纳门诊统筹费用,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按统账结合缴纳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按单建统筹或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缴费方式一经选择确定,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不予以变更。

此外,按照规定,2023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救助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长期护理保险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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