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所产腊排骨抽检不合格

2023-07-12 16:25:2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讯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7类食品202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13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并发布了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7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所产腊排骨抽检不合格

经查,酉阳县青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酉阳县青创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排骨(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所产腊排骨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是一种常用于肉制品加工的食品添加剂,一是用作护色剂,增进肉制品的色泽,二是用作防腐剂,防止肉毒梭菌的产生和延长肉制品的货架期的作用。但高剂量的亚硝酸盐食用后,进入人体内生成亚硝胺,有一定的致癌性,误食了亚硝酸盐会导致亚硝酸盐类食物中毒,我国标准中对亚硝酸盐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类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残留量应≤30mg/kg。

通告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信用中国系统信息显示,2023年2月28日,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所产腊排骨抽检不合格

信用中国还显示,2022年8月22日,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还曾因经营未经检验的腊肉,被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所产腊排骨抽检不合格

天眼查系统信息显示,重庆市酉阳县锦君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重庆市,是一家以从事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冉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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