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024-07-12 11:05:27 - 呼和浩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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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为规范我市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推动公共数据高效共享、开放、开发及应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市大数据管理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2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zhqc1013@163.com

(二)传真:4601015

(三)纸质材料邮寄至:呼和浩特市大数据管理局(新华大街12号 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邮编:010010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电话:157713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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