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维护良好招生入学秩序的公告

2024-07-12 11:08:13 - 政府网站

转自:廊坊发布

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维护良好招生入学秩序的公告

 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我市将严格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实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免试就近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所有学校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过去,社会上有个别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消息,承诺可以帮助学生入学,明码标价敛取家长钱财。针对此类情况,为进一步维护良好招生秩序,确保我市招生入学工作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一批入学择校“黑中介”,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对以下扰乱正常招生入学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一、利用抖音、微信等自媒体编造、传播、扩散中小学招生入学虚假信息、谣言的。

 二、中介机构和个人打着招生入学的幌子,宣称可以“择校择班”“降分录取”,谋取不当利益的。

 三、培训机构打着市域外学校名义,通过讲座、咨询等形式诱导学生及家长,承诺可办理借读或学籍转接的。

 四、中介机构承诺可协助小学或初中学生办理户口或居住证,实现异地就读初中或参加中考的。

五、社会培训机构假借培训之名,谎称有命题信息、考试真题,违规组织相关培训或考试,混淆视听、非法敛财的。

 广大师生、家长及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各种机构及个人进行的招生入学虚假宣传和误导,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的钱财,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认真核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热线:

 市教育局2920181,2920182

 市公安局2333265

廊坊市教育局

廊坊市公安局

2024年7月9日

来源:廊坊市教育局 廊坊市公安局

编辑:李昱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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