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集线索啦 有文物线索吗?欢迎来报!

2024-07-12 13:06:41 - 中原网

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郑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已全面开始,记者从郑州市文物局获悉,为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据了解,此次文物普查征集范围为郑州市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征集内容主要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

其中,古文化遗址主要是指古代人类的居住地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在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遗留下来的痕迹。一般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窑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类形成的区域性场所。一般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古建筑主要是指清代及以前建造的主体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庙、影壁牌坊、桥梁等。一般包括:城垣城楼(及其他军事建筑及设施)、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学堂书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驿站会馆(及其他交通道路设施、旅行服务设施)、店铺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贸建筑、工商业建筑设施)、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及其他景观建筑、戏曲演出建筑、天文观测建筑)、寺观塔阁(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及其他水利设施)、池塘井泉等类型。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等。一般包括: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类型。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1840年至当代期间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一般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及战争遗址、工业遗址等)、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类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一般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产)、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动文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广大市民在提供线索时登陆郑州市文物局网站填写《郑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线索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类别、详细地址等,发送至邮箱wenwuchu@163.com。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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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本情况如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56年开始,因客观条件限制,仅覆盖24个省份。在普查基础上,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公布第一批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次普查为新中国文物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从1981年开始,普查覆盖面积比第一次普查明显增大,这次普查基本实现了对全国文物资源的总体掌握。在普查基础上,国务院核定公布了第二批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地也公布了多批次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普查,文博机构队伍得到加强,文物档案建立完善,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007年起,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这次普查历时5年,全国共登记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查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和基本情况。在普查基础上,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量达到5058处。各地也公布了多批次文物保护单位,截至2023年5月31日,全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公布26507处。普查成果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物工作的重要基础。

从前三次文物普查看,人们对文物的内涵、价值认识不断深化,文物类型不断丰富完善。每一次文物普查,都丰富了文物内涵,扩展了文物保护对象,完善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促进了文物事业跨越式发展。

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7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普查,明确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布、价值特征,促进文物活起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可以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对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深入践行、全面落实。

此次文物普查的原则是什么?

此次全国文物普查,将深入践行“应保尽保”的原则,凡是符合普查标准的文物古迹、文化遗产,将全部纳入登记。最终,推动系统保护,将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列为主要任务,把普查成果作为各行业名录公布的基础,为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有力支撑。本次文物普查范围是什么?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此次普查的核心任务是什么?核心任务是要在全国范围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和新发现,调查基础信息,评估文物价值,依法完成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程序,纳入法定保护对象。本次普查的复查对象是什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工作。本次普查的复查对象,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766722处不可移动文物,要逐一现场核查,了解变化状况。对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特别是这次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文物,要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本次普查时间如何安排?

本次普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郑报全媒体记者左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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