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
2024-07-12 13:30:50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近日,静安区消防救援支队发布了静安区两起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
案例一
2024年7月2日15时45分许,静安区延安中路913弄某楼栋1楼一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过程中故障起火,被厨房内的简易喷淋扑灭,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针对当事人丰某因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厨房间内充电、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公安机关对丰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
案例二
2024年7月2日23时50分许,静安区延长中路628弄某楼栋发生火灾。起火现场为该幢4层至5层的楼梯转角平台处,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家住5层的一居民张某18时回家后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至家中充电,23时50分许电动自行车电瓶冒烟,其丈夫将冒烟电瓶移至4层至5层的楼梯转角平台处。
起火电瓶为该电动车原车购买电瓶,无改装,锂电池,电压48v。现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10日。
消防部门提醒:
注意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
市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意识,电动自行车要在集中停放区域进行充电,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不要挤在狭小空间或者室内充电,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避免引起火灾。
记者:张琦
编辑:史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