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与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

2024-07-12 16:12:00 - 中国消费网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10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与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在福州签署《深化协作共同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合作备忘录》。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水木,福州海关关长、党委书记石正进,厦门海关关长、党委书记朱光耀进行了座谈并共同见证签署仪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谢再春、福州海关副关长林跃飞、厦门海关副关长陈宇代表三方签署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由石正进主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与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与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将在5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合作。强化风险信息共享互通,建立进出口食品和商品不合格风险数据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进风险监测点建设,及时收集有关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加强三方之间的技术交流协作。二是加强风险评估合作。推动风险评估机构建设,鼓励相关技术机构联合开展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风险验证评价工作,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工作组,承担风险调研、咨询、认定、评估等工作。三是加强风险预警合作。健全完善风险预警预案,分类实施相应的风险预警措施,及时互通风险预警信息,采取风险消减措施,发布风险警示公告。四是加强风险处置合作。建立口岸和市场质量安全联合防控机制,加强缺陷进口消费品和不合格食品召回管理工作。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发挥信用激励惩戒作用,加大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力度。五是加强结果运用合作。联合开展应对国外技术贸易措施工作,推动建设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共同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开展合作成果宣传。

座谈会上,黄水木对海关部门一直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和海关部门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力军,双方合作基础深厚。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海关部门长期合作的有力延续,将有利于发挥三方的职能优势和作用,对保障福建省进出口食品与商品的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定期研究会商,通过“数据互享、信息互换、资源互补、线索互通、执法互助”五大方式,着力在“事前”重协作,强化风险防控;在“事中”强监管,加大联合处置;在“事后”提效能,加强结果运用,推动合作事项全面落实到位,实现三方“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共促发展”的目标,共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石正进表示,福州海关始终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全力管控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发挥区位优势做好对台文章,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服务外贸,发挥科技优势贡献海关智慧,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好国门安全贡献力量。福州海关将以此次备忘录签署为契机,充分发挥海关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管控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朱光耀表示,三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是落实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合力深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服务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倡议三方:加强执法衔接合作,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共同做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发挥各自优势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合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服务福建省重点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助力打造两岸经济融合示范样板。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深度交流,共同提升服务发展、保障安全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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