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让科技成果从“纸上”落到“地上”

2024-07-12 15:50: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吴佳楠  广州报道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的领域”“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成为贯穿其中的关键词。

始终站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深谙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的重要性,从1986年出台全国第一部关于技术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研究制订包括《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在内的十余条改革措施,面向新时期科技创新深层次制度问题,广东深化布局新一轮科技创新关键环节改革,提高改革综合效能。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广东省科技厅了解到,聚焦解决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难点、堵点问题,广东组织广东省科学院、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6家试点单位开展实施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试点,通过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共同激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活力。

据广东省科技厅数据,2021~2022年,6家试点单位共完成891项成果的转移转化,转化合同金额83557.38万元,其中成果赋权261项,赋权成果完成转化234项,协议金额25536.7万元。

广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试点单位已建立了本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完善了工作流程、决策机制和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多项赋权项目已进入实质性转化阶段并取得一定成效,成果转化做到“转得了、转得好”。

多种赋权模式在粤探索

“我们在2019年研发出国内首套无人值守的无人机组网遥感装备——云巢,彻底改变了无人机的应用模式。但产品研发成功后,我们找不到人力、厂房、资金等来实现产品量产。”广州中科云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勇曾为实验室产品走进市场苦恼许久。

中科云图总经理助理曾美静告诉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科研在实验室的成果最终还是要转化成市场商品,企业才能有盈利,才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行业的创新发展,广东省科学院的孵化团队在这方面给予了很大支持。

据了解,中科云图“独角兽”是由广东省科学院自有技术孵化的高科技企业。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就曾帮助企业寻找到南海区安全应急产业园作为生产基地,并争取到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的资助。 

事实上,聚焦中科云图在链接科研成果与市场“最后一公里”的难点,帮助其找到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平衡点,正是广东省科学院近年来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的成果。 

广东省科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广东省科学院在赋权改革基础上,推行“科研团队控股+技术经理(经纪)人持股、跟投”等股权激励模式,确保科研人员利益不被稀释,同时通过跟投模式让技术经理(经纪)人等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由此实现“利益捆绑、利益共享”。

比如,对于负责成果转化的省科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决策人员和骨干人员,广东省科学院强制要求按一定比例进行现金出资,推动形成深度利益捆绑;对于科研团队,则鼓励以一定比例进行现金入股;对成功推荐资金、市场、合作方的技术经纪人,会根据实际贡献给予现金或股权激励。 

目前,中科云图主创团队均是科研人员出身,比如主创科研团队持续专注技术研发,并作为该企业大股东进行公司运作。近年来,广东省科学院以具有竞争力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激励、技术经纪人持股跟投等组合式体系化举措,极大激发了创新活力,目前以自有技术孵化了100多家科技企业,每年为企业提供5万多次技术服务。

自2021年起,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方面,广东除了广东省科学院,还有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其余两家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针对科研人员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的不同难题探索不同的转化赋权路径。

同属试点单位的暨南大学,就针对创新药物领域成果的转化,探索“两次赋权+分期支付”“赋权+转让部分权属+实施许可”等转化模式,解决了高校、成果完成人与企业风险共担,以及受让企业在投入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保障成果的后续开发的问题。

不过,多位受访人士认为,科技成果转化难并不仅仅是难在科研人员对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问题,想让成果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关键还要有专业化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接得住”,以解决“不会转”难题。 

对此,广东工业大学打造线上线下集需求揭榜、技术交易、成果推送、产品展示等于一体的开放式的“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超市”,并组建规模超过百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帮助产业和资本“选购”科技成果。 

“超市”中的科技成果在赋权中得以迅速孵化和落地。目前,将赋权与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相结合的广东工业大学,就与地方政府和工业界联合建立了“汕头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等12个校地协同创新平台,拥有4家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和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累计孵化科技企业800多家。

这一系列探索创新成果转化新模式的改革措施,不仅从原始创新环节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也畅通了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据广东省科技厅数据,2021~2023年试点期间,广东省科学院、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3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试点单位,共完成716项成果的转移转化,转化合同金额6.63亿元;其中成果赋权220项,赋权成果完成转化215项,协议金额2.44亿元。

释放制度改革综合效能

赋权改革助力解决科研人员“不愿转”“不会转”难题,但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道路上,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敢转”难题应如何解决?

对此,在职务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广东出台了《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简称《实施方案》),把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两项改革的叠加效应,研究一体化推进两项改革并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形成改革举措组合拳,通过单列管理改革进一步解决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敢转”的问题。

《实施方案》旨在破除制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部署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和转化工作,共提出4项改革任务、8条重点改革举措,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扩大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自主管理权,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及单列管理改革扩大到全省的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机制,加速实现职务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和产业化等。

南方科技大学作为广东省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自2020年底起,就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改革方案,制定了《南方科技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管理实施办法》,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及土壤,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科研潜能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没有改革以前,科技成果往往停留在论文和专利阶段,老师的积极性不高、成果转化的实操流程疏不通。”南科大技术转移中心主任田瑞军教授告诉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要跨越成果转化的一系列鸿沟,后续仍需在试点工作中持续实践,打通成果转化的堵点、卡点。

事实上,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两项改革只是广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历程的一段剪影。1986年,广东出台全国第一部关于技术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率先为技术贸易提供法律保障,在这之后,广东持续把科技体制改革放在重中之重。

2012年,中央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科技体制改革做出战略部署,同年,广东就启动实施《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地方性自主创新法规,为广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

在这之后,《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一系列保障广东科技创新工作的措施出台,为广东搭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提供了制度改革框架。

制度改革综合效能的持续释放,为广东激活区域科技创新动力提供了支撑。目前,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全国第一,建成包括散裂中子源在内的10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广州、鹏城2家国家实验室,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中有8个产业规模突破万亿元,拥有高新技术企业7.5万家,连续八年位居全国第一。

广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落实好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研究起草相关的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明确勤勉尽职界定、免责情形、认定程序等具体事项,切实消除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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