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

2024-07-12 17:3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全面阐述我国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展示我国广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和世界贡献。

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实现人海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取得了哪些重大成就?还将开展哪些工作?如何加强国际合作?

解读《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

国新办举行《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现场。曾震摄

解读《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

《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曾震摄

保护理念在守正中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走出了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人海和谐之路。

白皮书强调,我国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不断深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持续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系统观念,以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坚持河海联动、山海互济,打通岸上水里、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的保护治理、监管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特别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部设立3个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打通了陆地与海洋、贯通了生态与环境,构建了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部门间合作更加有力,区域间协同更加顺畅。

——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弘扬人海和谐共生的海洋生态文化,逐步形成全民积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和行动自觉,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碧海蓝天、洁净沙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亲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先后编制实施了《“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并在重点打造110余个美丽海湾,在65个海湾正在拉网式进行海洋垃圾清理工作,推动海洋塑料垃圾的回收利用。

——坚持重点攻坚,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

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重点海域位于沿海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交汇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海洋开发利用强度高,区域海洋生态环境特征明显、问题相对集中和突出,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攻坚区域,实施综合治理至关重要。

通过组织开展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海域攻坚战,重点海域实现了生态环境质量从企稳向好到明显改善的重大转变。据统计,2023年,近海海域海水优良水质面积达到了85%的历史新高,较2018年增长了13.7个百分点,并且实现“六年连续增长”;24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自2021年后就消除了“不健康”的状态。

——坚持依法治海,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坚持依法治海,统筹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先后3次修正和1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制修订7部行政法规、10余项部门规章,实施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制度。

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监测调查、监管执法、考核督察等常态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监督作用,重拳出击、重典治乱,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据统计,累计排查出入海排污口5.3万多个,完成整治1.6万余个,持续开展“绿盾”“碧海”专项监管执法行动,实施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并督促整改了涉海突出问题200余项。

保护实践在探索中前行

白皮书强调,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海洋事业的不断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也在不断创新中实现发展。

1982年海洋环境保护法颁布,标志着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进入法制化轨道。1999年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推动海洋环境保护由侧重污染防治向兼顾生态保护转变。我国制定《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向系统化、专业化发展。2023年再次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实现向陆海统筹、综合治理的系统性转变。

——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首先,强化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顺利发展。其次,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海洋生态一体保护、系统修复,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守牢生态安全边界,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目前,我国正在打造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通过在国际上率先提出并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等,有效筑牢海洋生态保护屏障,实施海洋生态修复,严守海洋灾害防线。

——系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

我国坚持重点攻坚与系统治理并举,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同时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分区管控、监测调查、监管执法、考核督察的“组合拳”,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保障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包括推进渤海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协同治理陆源污染,精准防治海上污染,倾力打造“美丽海湾”,实施空间用途管制和环境分区管控,高水平开展监测调查,严格监管执法,加强考核督察等。

——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我国始终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在守牢生态安全边界的前提下,推动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海洋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通过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和新优势。

目前,我国正积极践行双碳目标,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推进海洋资源高效利用,厚植海洋经济绿色底色,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保护共识在世界范围凝聚

海洋问题是全球性问题,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关切。我国秉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开放的胸襟、包容的心态、宽广的视角,与世界各国人民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共同应对海洋生态环境挑战,坚决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白皮书指出,我国坚定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社会多渠道、多形式、深层次开展互利共赢合作,为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中国智慧。

——积极参与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

我国坚持以全人类福祉为目标,切实履行海洋领域国际公约责任义务,融入并推动全球海洋治理,以务实行动展现大国担当。

在国际公约框架下,我国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养护、极地活动管理等建立政策体系,主动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积极履行南极考察活动环境影响评估等环保义务,参与联合国全球海洋环境状况定期评估,定期发布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报告、气候变化国家信息通报等履约报告,向国际社会呈现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行动进展等。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我国坚持互信、互助、互利的原则,坚持多边主义,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以开放务实的态度发展蓝色伙伴关系,与国际社会共享保护和发展的丰硕成果,同时积极引领国际深海极地探索研究,为共建清洁美丽的海洋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目前,我国已与印尼、泰国等9个国家共建了海洋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合作平台;与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海洋领域合作协议;与欧盟、非洲、东南亚和岛屿国家建立了定期海洋合作机制;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等方面,为有关沿海国家和岛屿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培训,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务实的项目合作等。

——广泛开展对外援助培训,呼吁各国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我国与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多惠及其他国家和人民,通过多种方式,尽己所能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支持和帮助,为深化全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中国力量。

2012年,我国启动“中国政府海洋奖学金”项目,为包括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内的45个国家培养超过300位海洋相关专业的硕士和博士,为发展中国家培养青年海洋科学人才和管理人才。此外,我国还建成中国—国际海底管理局联合培训和研究中心、国际海洋学院—中国西太平洋区域中心、IOC海洋动力学和气候培训与研究区域中心、全球海洋教师学院天津区域培训中心等多个中心,打造发展中国家海洋教育、培训和公众海洋意识培养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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