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3年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2024-07-12 16:3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日前,甘肃省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兰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023年,兰州市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土壤环境及声环境质量均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大气环境方面,兰州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82天,优良天数比率为77.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4,总体保持稳定。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略有上升,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3.3%,显示出兰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控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全年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确保了市民呼吸到更加清新的空气。值得注意的是,外来输入性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全年共出现44次,同比增加16次,但兰州市通过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确保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稳定。

水环境方面,兰州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总取水量达到25824万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的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其中黄河干流扶和桥、新城桥、包兰桥、什川桥等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这表明兰州市在水资源保护和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市民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饮用水源。

土壤环境方面,兰州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100%,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优先监管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事件。

声环境方面,兰州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3dB(A),声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道路交通噪声评价为“好”。这些数据表明,兰州市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市民提供了更加宁静的生活环境。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兰州市在固体废物处理上实现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生活垃圾清运量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兰州市还成功创建了129个“无废细胞”,并在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果。

生态环境方面,兰州市林地面积达到219.72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65.1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8.52%(包括兰州新区和兴隆山)。草地面积1072.64万亩,草原植被盖度55.02%。全市共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35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89种。

此外,兰州市还作为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建立了涵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两大类的试点项目储备库,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全年平均气温在7.0—11.6℃之间,较历年同期偏高0.7—0.8℃。年降水量偏少且分布不均,兰州市通过科学调度和有效管理,确保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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