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讲堂】6.货物贸易申报基本原则
6.货物贸易申报基本原则
《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以下简称《手册(第六版)》)对货物贸易确定的统计原则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所有权变更原则,与海关以是否进出我国一线关境为标准进行统计是存在一定差异的。国际收支统计的货物贸易包括:121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和122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
一、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
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指在海关报关或备案的实际进出我国一线关境并引起我国物质资源存量变化的货物贸易。
企业一线海关报关单或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所填贸易方式四位代码的后两位对应海关统计贸易方式,几种常用贸易方式与涉外收支交易分类的对照关系详见下表。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海关统计贸易方式分类对照表
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
海关统计贸易方式及代码
(两位数字的为代码的后两位)
代码
名称
121010
一般贸易
10
一般贸易(不含1210、9610、9710和9810贸易方式产生的交易)
121020
进料加工贸易
15
进料加工贸易
121030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
33
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
34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
121080
边境小额贸易
19
边境小额贸易
121090
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出口
22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121100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的支出
25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121110
加工贸易进口设备
20
加工贸易进口设备
35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设备
121990
其他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
13
补偿贸易
16
寄售代销贸易
30
易货贸易
39
其他贸易(含1039市场采购,不含1239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
31
免税外汇商品
41
免税品
边民互市
122030
网络购物
1210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1239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A
961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221000
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
14
来料加工贸易
27
出料加工贸易
需注意的两点:一是海关征税并不等于海关报关;二是居民买入非居民拥有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货物,并将货物运至境内区外,虽然该居民在货物从区内至区外报关时申报的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等,但该笔向非居民支付的货款仍应申报在“12103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
二、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
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指居民向非居民出售或从非居民处购买,但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包括实际进出关境以及未实际进出关境的货物,主要指未在海关报关或备案的货物。
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是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始终未进出我国关境(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申报在“12201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项下,交易附言除描述交易实质外,还需注明“离岸转手买卖”字样。
二是离岸转手买卖的非货币黄金以及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非货币黄金,应申报在“12202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非货币黄金”项下,交易附言除注明交易实质外,还需注明“不报关”字样。
三是通过互联网达成交易的,海关统计贸易方式代码为1210、1239、9610、9710和9810,以及通过境内外电商平台购买或销售并经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收付货款的未报关货物贸易,均应申报在“122030网络购物”项下,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境外平台+平台名称”或“跨境电商境内平台+平台名称”字样。
四是非居民在访问我国期间从我国购买自用或馈赠的货物或服务,中国居民在访问其他经济体期间从这些经济体购买自用或馈赠的且不报关的货物,应申报在“223服务贸易-旅行”相应项下,交易附言应注明“旅行购物”字样。
商务旅行者旅行期间购买自用或馈赠的货物,申报在“223010服务贸易-旅行-公务及商务旅行”项下;非商务旅行者旅行期间购买自用或馈赠的货物,应申报在“223029服务贸易-旅行-其他私人旅行”项下。
需注意的是:超过海关限额并向海关申报的旅行者购物应申报在“121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相应项下。
五是非批量订购的报纸、期刊和书籍以及电子出版物等,申报在“227030服务贸易-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信息服务”项下。
六是非批量订购以物理介质提供的不涉及复制和分销许可的软件,申报在“227020服务贸易-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计算机服务”项下。
七是非批量订购以物理介质提供的不涉及复制和分销许可视听及相关产品,申报在“229010服务贸易-文化和娱乐服务-视听和相关服务”项下。
八是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注:以上是货物贸易申报的基本原则,并不能涵盖所有的货物贸易,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