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件未更新,业务办理被中止

2024-07-12 17:02:35 - 景唐投资

【诉求基本情况】 

    投资者反映期货公司限制自己出金不合理,致电12386热线反映,要求该期货公司取消对自己账户出金的限制。 

【诉求处理过程和结果】 

    期货公司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该投资者的身份证件已到期,在期货公司履行了提示义务后,该投资者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更新有效身份证件,故期货公司对其账户采取了限制开仓及出金权限的措施。 

    期货公司与投资者取得联系并了解到投资者因本人在异地,办理身份证周期较长,经期货公司工作人员积极与投资者沟通,详细解释身份识别的相关规则和要求后。

    投资者向期货公司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承诺在时限内更新有效身份证件,期货公司遂解冻投资者出金权限,保留冻结开仓权限,投资者表示认可。 

【案例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金融机构在履行必要的告知程序后,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建议投资者及时关注自身账户,仔细阅读业务办理提示信息,合理预留业务办理时间,避免出现账户异常情况。 

    2.因投资者自身情况导致账户出现异常的服务投诉较为常见,建议证券期货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充分提示与通知,同时根据投资者账户情况指导其完成业务办理,不断提升投资者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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