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冒牌阳山水蜜桃,刑罚+赔偿!

2024-08-12 07:37:34 -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唐晓宇 李艳)阳山水蜜桃香气浓郁、汁多味甜、入口即化,备受消费者喜爱。不法商人蒋某定制印有“陽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包装盒,在网店高价销售冒牌阳山水蜜桃被查。7月26日,由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蒋某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5万元;支付民事赔偿款10万元。

这是江苏省首例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桃农代表、水蜜桃包装企业代表等共6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2023年6月至7月,蒋某未经“陽山”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无锡市惠山区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以下简称桃农协会)许可,向无锡某印刷包装公司(另案处理)订购印有“陽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包装盒1.3万个,另从阳山产区外某市专业合作社购买水蜜桃,运至惠山区某保鲜仓库,用定制的包装盒包装后通过网店销往全国各地。后被警方查获。经核算,蒋某共销售冒牌阳山水蜜桃1567箱,非法经营数额8.1万余元。

2024年6月11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8日,该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蒋某提起公诉。7月15日,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桃农协会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并支持了桃农协会的诉讼请求,作出上述判决。“当下正是阳山水蜜桃销售旺季,司法机关刑事和民事双管齐下打击侵犯假冒商标行为,让桃农和消费者更安心。”桃农协会会长金唯新说。

江苏省人大代表、阳山镇果多多水蜜桃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吴晓波旁听了庭审,十分感慨:“整个蜜桃季,我参与了打假护农的多项活动,充分感受到司法机关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决心,真正帮我们阳山桃农守住了金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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