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种类增多、个体增重,陕西长江十年禁渔成效初显

2024-08-12 08:20: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21年长江流域全面实施禁渔以来,陕西汉江、嘉陵江、丹江流域水生生物种类增多、个体增重、资源总量明显增长。

陕西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在禁捕政策、禁渔管理、监管能力、社会保障、资源保护等方面建立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目前,陕西省已经建立起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主抓,公安、市场监管等11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禁渔工作机制。涉及禁捕工作的4市31个县(市、区、管委会)均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或渔政执法大队,配备专职渔政执法人员。

发布会介绍,自2021年以来,陕西省共开展执法巡查一万六千余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累计查办涉渔案件618起,公安部门侦办涉渔案件277件,收缴渔获物1300余公斤。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涉渔案件78件,清理“三无”船舶4551艘、清理违规网具18.4万顶,“三无”船舶、违规网具基本实现了去存量、遏增量、控变量、清乱象。

有效的保护措施换来了长江流域陕西段生态的明显变化。2023年比2022年监测到的鱼类品种增加了15种。多年来未监测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川陕哲罗鲑,从2021年开始,多次监测到一定数量种群。陕西省科学制定放流方案,规范建设增殖放流平台91个,三年来,全省累计放流经济鱼类2000余万尾,珍稀濒危水生动物8万余尾。

下一步,陕西将持续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以及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技术研究力度,持续扩大人工保种和增殖放流规模,开展自然繁殖试验,推动野外栖息地重建,提升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及时公布涉渔违法典型案例,广泛宣讲禁渔政策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的良好氛围,让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肖成侯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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