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解决工伤职工就医垫资治疗的“老大难”问题——新疆稳步推进工伤职工疆内和跨省就医费用院端结算工作

2024-08-12 10:31: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长期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河南省鹤壁市工伤职工王女士,近期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区办理了出院手续,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解决工伤职工就医垫资治疗的“老大难”问题——新疆稳步推进工伤职工疆内和跨省就医费用院端结算工作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长期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河南省鹤壁市工伤职工王女士,近期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区办理了出院手续,完成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备案核验、明细上传、出院结算,整个出院手续办理过程顺畅又快捷,王女士住院期间所发生的9940.98元治疗费用全部符合新疆工伤保险“三目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自己没有垫付一分钱。

王女士介绍说,几年前她就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看工伤,当时需要自己先垫钱,出院后再回到河南手工报销。得知乌鲁木齐启动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她就在河南办理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最近旧伤复发前来就医。

“以前住院单据多,报销手续也很繁琐,报销费用基本上两三个月才能拿到手,现在直接就能结算了,真是太方便了!”王女士说。

这是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切实解决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就医垫资高、报销往返跑”等问题的一个缩影。

8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救治权利、便民为民,自治区于2023年施行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暨院端直接结算工作,并于2024年4月1日起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彻底解决了工伤职工在当地和异地就医垫资治疗的“老大难”问题。

截至2023年末,自治区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疆内本地和异地就医院端结算分别为22983人次、3人次,结算资金5176.45万元、4.09万元。截至2024年7月末,自治区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疆内本地和异地就医院端结算分别为15872人次、77人次,结算资金3079.37万元、73.34万元。

据了解,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新疆就医直接结算,执行新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已开放19家工伤协议结构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在乌鲁木齐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有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有自治区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德林义肢康复器材(成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与协议机构以及各地社保中心协同合作,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就医流程,逐步增加试点协议机构,不断提高工伤职工异地就医便捷性、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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