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把寺庙“功德箱”当成“提款箱”,一男子盗窃“香火钱”被捕
2024-08-12 17:01:49 - 广东检察
“功德箱”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符号,许多人前往寺庙时往往会向庙内的“功德箱”放入现金作为“香火钱”。然而,有些不法分子竟将贼手伸向了“功德箱”内的“香火钱”,既“不守法律”又“不讲功德”。近日,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多次盗窃“功德箱”里“香火钱”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基本案情
陈某系无业游民,生活拮据,某日路过农村神庙时心生歹念,认为偷“功德箱”来钱容易且不容易被发现,遂驾驶电动车在湛江市麻章区的公庙、宗祠假扮香客踩点,趁四下无人时再以撬锁、自制工具粘取的方式盗窃“功德箱”内的“香火钱”。自2024年2月至4月期间,陈某流窜湛江市麻章区、霞山区、吴川市等多地公庙、宗祠作案4次,盗窃现金数千元。
检察官提醒
“功德箱”的“香火钱”并非无主之物,这些钱是公民为积德行善捐赠给公庙、宗祠的,其所有权属于公庙、宗祠,一般被用于庙内修缮、维护,布施扶困等公益用途。窃取“功德箱”内的钱财系涉嫌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盗窃得来的钱财无论大小,都是不义之财,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悔恨终身!
法条链接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麻章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