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司法救助解民困 检察温度暖人心

2024-08-12 18:55:08 - 广东检察

广州越秀:司法救助解民困 检察温度暖人心

新华社2024年8月12日报道

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是一种辅助性救助措施,旨在帮助那些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而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一直以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全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尽可能地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高质效地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也传递了新时代的检察温度。

广州越秀:司法救助解民困 检察温度暖人心

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讨论该案调解赔偿问题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面来自当事人陈女士写有“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锦旗,陈女士用此来表达对检察机关的救助和帮扶的感谢。

2014年,19岁的小嘉(化名)因酒后驾驶的何某交通肇事造成重度颅脑损伤,一度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被医院判定为植物人。已离婚多年的小嘉母亲陈女士为了全天照顾植物人女儿,不得不辞掉工作。案件发生后,法院判决肇事者何某支付小嘉医疗费用22万余元,经执行后未能全部履行。而小嘉近百万元的医疗费用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越秀区检察院在了解相关情况和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迅速启动对小嘉的司法救助。2016年初,通过积极向区委政法委提请审批,成功为小嘉争取到了当时广州市司法机关金额最大的一笔救助款10万元,为小嘉母女解了燃眉之急。

据经办检察官介绍,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和不变初心。检察院虽然已经为小嘉申请了司法救助,可这并不能完全解决小嘉的困难。该案在程序上已经结束了,但在经办检察官的心里却没有结束。从案发的2014年至今的十年时间里,越秀区检察院持续关注小嘉的病情恢复情况,不仅与专职社工一同在网上发起众筹捐款活动,还敦促肇事者何某陆续支付未执行的医疗费,同时帮助小嘉进行心理疏导、向民政部门申请困难补助等。经过多方努力,小嘉已逐渐脱离了深度昏迷的植物人状态,大脑和四肢恢复部分活动,现在已能进行简单的交流,并且身体也在持续康复中。

2024年4月,越秀区检察院在获悉小嘉和肇事方何某均有一次性和解意向后,经过多次调解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协商一致,肇事方何某一次性支付终结赔偿款40余万元,让小嘉的后续康复治疗和家庭生活有了保障。

这起司法救助案是越秀区检察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实质性化解“法结”和“心结”,生动诠释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越秀区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6件,发放救助金68万余元。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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