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三次回复高新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连续被评不满意

2024-08-12 21:16:38 - 澎湃新闻

针对网民反映的“西安高新区兴隆街道办张牛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西安市政府8月12日作出第三次回复,表示已和反映者进行沟通解释,待新政策出台后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此前在5月8日与5月15日,西安市政府已先后给出过两次回复,该网民均表示“不满意”。

4月24日,上述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留言称:“我是西安高新区兴隆街道办张牛村村民,现年52岁。2012年张牛村征地时,西安高新区说给我们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今天去兴隆街道办咨询得知现在没有政策,高新给我交的47800元可能会返还给我,也可能60岁后就没有失地农民养老钱460元。请问领导,张牛村农民60岁后没有养老金如何生存?张牛村养老保险是如何制定的?能不能保障群众老有所依?”

对此,西安市政府于5月8日回复称,经核查,张牛村为托管前长安区办理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地项目,“目前,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社会事业服务局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待处理意见明确后,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该回复中还提到:“工作人员于2024年4月25日18点05分电话联系您并告知相关情况,您已知悉。”

不过,对于西安市人民政府的这一回复,该网民于5月9日在“领导留言板”给出了“不满意”的评价。

随后,西安市政府于5月15日作出和4月25日相似的回复,并称:“2024年5月10日9时22分,再次联系您,对您反馈和咨询的问题予以解释,您表示已知晓。”

8月2日,该网民对于西安市政府的第二次回复,再次表示“不满意”。

8月12日,西安市政府第三次回复称:“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高度重视,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8日15点56分电话回复您本人,对您反馈和咨询的问题进一步沟通解释,向您解答政策制定出台的相关情况,待新政策出台后为您办理相关手续,您表示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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