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纸螃蟹”还在横行吗?
转自:农视网
中秋佳节
大闸蟹是团圆宴上
重要的一道美食
而活体螃蟹不好储存
标榜“随吃随提”的螃蟹卡券
受到消费者青睐
在中秋到来之际
蟹卡蟹券销售火热
今年受气候影响
大闸蟹生长缓慢
遭遇减产
但是
市面上的蟹卡
依旧销售火热
据多家媒体、监管部门了解
螃蟹卡券存在
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商家又是如何套路消费者的呢?
蟹券靠谱吗?
据记者了解,今年入夏以来,连续的高温、少雨天气,导致大闸蟹不爱“吃饭”长得慢,大部分产区的大闸蟹还没有完全成熟。
现已是中秋假期的最后一天,品质上乘的阳澄湖大闸蟹还是不见踪影。据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姚水生表示 ,今年阳澄湖大闸蟹开捕时间会在9月23日左右。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江苏洪泽湖大闸蟹身上。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绿康洪泽湖大闸蟹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永军表示,受到高温影响,洪泽湖、兴化、高淳一带也出现死蟹,预计造成的产量损失达到20%。
尽管大多数大闸蟹缺席中秋,但市场上早已掀起了一轮“蟹卡热”。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大闸蟹卡制作得愈发精美,店铺动辄数千销量,螃蟹图片也极为诱人。然而,在大闸蟹减产的情况下,如此多的蟹卡蟹券在售,这真的靠谱吗?
买蟹券,小心被套路
据记者了解,今年中秋蟹卡蟹券销售火热的背后,存在着误导消费者、缺斤少两、虚标产地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误导消费者
9月8日,记者在一电商平台发现,一售卖大闸蟹蟹券的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18888型”的蟹券,售价348元,为“尊享款”,包括4两公蟹4只、3.5两母蟹4只;而“奢享款”的则为“38888型”,售价达1084元,包括5.5两公蟹5只、3两母蟹5只。螃蟹卡券普遍以“数字+型”的格式标注,令人不解。
其实,型号就是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螃蟹,跟实际价格并不挂钩。比如,A店铺“母蟹4两”为3088型,B店铺“母蟹4两”就成了5888型,每个商家所标注的型号只对应自身产品的规格,全无规律可言。
同时,对于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来说,极易将“型号”视作实际价格,第一眼感觉价格不菲,再一看折扣巨大,难免诱惑动心。
缺斤少两
螃蟹卡券属于预售产品、邮寄发货,消费者无法亲自挑选,“货不对板”是另一类常受诟病的问题。
消费者黄女士通过直播间买了张螃蟹卡,螃蟹倒是收到了,但标注3.5两母蟹,4.5两公蟹,总共8只螃蟹,加起来应该3斤多,一称也就2斤。此外,商家在产品介绍中多宣称死蟹包赔。但通常会要求收到货时开箱检验,发现死蟹需按要求拍照、拍视频,赶在签收6小时内联系客服方视作有效。若消费者稍稍延误验货,或螃蟹第7个小时才“死”,想要赔付就并非易事了。
虚标产地
虚标大闸蟹产地更是不良商家惯用的伎俩。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阳澄湖大闸蟹提货卡”,除了一家阳澄湖食品旗舰店的商品外,排名前列的均被其他品牌店铺占据。随即,记者点击了排名前五十、名称中带有“阳澄湖”的大闸蟹蟹券商品,其中绝大多数商家均不能承诺可以提货的螃蟹一定产自阳澄湖。一些商家对此更是避而不答,只是称大闸蟹配有防伪锁扣。记者发现,其展示的锁扣却并非阳澄湖的“原产地防伪扣”。原产地锁扣可以说是阳澄湖大闸蟹的“身份证”,其产生之初就是为了区分阳澄湖大闸蟹与其他产区的大闸蟹。
规范经营才能让“螃蟹”爬得更远
事实上,抛开一部分不良商家,相当多的消费者对螃蟹卡券使用感受很好,也确实品尝到了新鲜美味的螃蟹,倒也不必“谈券色变”。对于行业而言,规范经营才能让“螃蟹”爬得更远。
市场监管部门也应担起责任,做好事前的监管和事后的处罚。要将历年来“纸螃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通过整理的数据将“纸螃蟹”存在的陷阱及时发布出来,以便引导消费者规避“纸螃蟹”的消费风险。同时,对于“纸螃蟹”的销售做到提前打好“预防针”,督促商家按照管理规定销售。当出现“纸螃蟹”权益纠纷的时候,则需要跑赢“纸螃蟹”的侵权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如何“避坑”?
商家套路如此多,消费者如何“避坑”?遇到不良商家,又该如何维权呢?
消费者“避坑”指南
预先了解市场大致价格范围,警惕低价猫腻。
查看物流发货地、蟹扣标识等信息防止被骗。
电商平台标注的商品蟹重量应为单只产品净重,不包括商品标签、捆扎绳及预包装物重量,消费者收货后可自行称重。
消费者购买大闸蟹卡券后,需看清有效期并及早提货,避免错过大闸蟹上市阶段导致无蟹可提或遭遇商家跑路。
大闸蟹作为生鲜食品,退货理赔条件较为严格,消费者收到大闸蟹后最好当面验收,查看大闸蟹鲜活程度,如遇死蟹、残蟹或货不对板等情况应拍照留证,及时与商户及平台协商退赔事宜。
据了解,江苏省消保委2021年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共同发布了《大闸蟹电商销售服务规范》,特别对大闸蟹产地、蟹扣造假,网购大闸蟹缺斤短两、虚假发货、蟹券空转、蟹券标注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范要求。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响应并加入《服务规范》的平台及销量排名靠前的商家,质量和售后更有保障。
部分消费者购买螃蟹卡券后,商家不履行合同义务,甚至跑路消失。这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认为,需要具体分析讨论。消费者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证明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存在即可——
若平台不能向消费者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消费者有权要求平台先行赔付,平台赔付之后可以向商家进行追偿;
若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但没有采取必要技术措施,应当与平台内经营者向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若平台对消费者做出了先行赔付承诺,平台应当履行承诺。
每年蟹肥时节
都有不少呼声
要对“纸螃蟹”加强规范、理性消费
面对“纸螃蟹”的套路满满
市场监管部门
也是时候用“法律水”
给“纸螃蟹”好好“洗洗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