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打造浙江山区26县共同富裕环境准入示范样板|调研报告⑩

2023-09-12 09:15:4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环境准入制度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第一道防线,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生态环境制度。回顾“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十四五”以来,浙江省环境准入管理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面临着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支撑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艰巨任务。

共同富裕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浙江省承担了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使命,计划到2025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浙江“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地形地貌导致了区域产业发展不均衡,浙江山区26县人均GDP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共同富裕的“短板”。

浙江省山区县主要位于浙江省南部,共同特点是生态环境优良但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如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特色产业优势,坚定不移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创新,依靠“绿水青山”求得“金山银山”,努力把生态资本转化为发展资本,致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探索创新环境准入制度,走出一条有地方特色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共同富裕新路子,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任务。

致力于为浙江省山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环境准入制度提出优化改进措施,笔者选择浙西南衢州市3县、2区、1市为主要调研对象,采用部门走访、现场调查、召开座谈会等调研方式,广泛收集基础资料。走访单位包括衢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资源与规划管理局,衢州市6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衢州市巨化集团、华友钴业、维达纸业等十余家企业,结合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下派期间参与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践,现提出4条山区共同富裕环境准入优化措施建议:

措施一:开拓“两山”转化路径,通过生态补偿制度及EOD(生态环境导向)发展模式等探索山区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新路径。

浙江省山区县多位于水系源头,森林覆盖率高,环境资源条件好,水资源、森林资源均较为丰富。浙江是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改革试点省,淳安县的千岛湖生态浮岛是利用生态补偿款建设的首个生态项目,生态浮岛可净化千岛湖的水质、脱除氮磷,还可供鱼类、鸟类栖息。衢州地区的开化县、柯城区均已成功申请国家EOD试点项目。鉴于以上成功案例,建议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加强省级层面对县(区)级的帮扶指导,引导山区县进一步夯实良好生态基底、高标准巩固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开发协调为目标,优化重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创新绿色发展模式,促进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融合,打造“共同富裕”宜居区域新标杆。

措施二:建立完善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新模式。

目前,“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成为浙江省各地项目环境准入研判的基本依据,在优化绿色发展格局、项目科学选址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议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其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开发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一张图”实现全域精细化分区管控。同时,持续深化污染物总量区域调控机制,通过项目环评准入推动污染物减排,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空间准入、总量准入的前提下,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发挥产业集群效应,以打造标志性产业链的思路优化项目准入,如衢州地区致力于打造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等六大标志性产业链,聚力企业主体做强做优,瞄准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精准招引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通过壮大产业规模,强化服务效能,拓展省际贸易,逐步确立地区优势产业在国内乃至国际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在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其就业带动力,在创造致富机会中推进山区实现共同富裕。

措施三:推行零跑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广实施产业准入决策咨询制度,环评审批服务前置,建立多跨高效的业务协同机制。

衢州市目前实施的项目准入决策咨询制度,是指在项目可研阶段由市经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集体决策咨询,该制度建立了各部门统筹衔接和联动实施机制。在决策咨询阶段,实现“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用途管制、能源资源管理、生态环境要素管理、环境国际公约履约等工作的协调联动,实现了各部门早期且深度参与的项目落地实施机制。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项目前期环评服务和指导力度,以减少后续审批环节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项目决策咨询获得许可后,并联开展“三评”(能评、环评、安评)等审查审批事项,协同高效,同步推进。完善环评审批一次性告知、领办代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实现环评审批(备案)“网上办”“掌上办”,为优质项目尽快落地提供更多便捷服务。

措施四:推进环境准入决策精准化、科学化,建立专家评价、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相结合的环评审批制度。

邀请行业及生态环保专家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技术把关,在符合准入政策的前提下,重点对环保设施的先进性、稳定达标的可靠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涉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且易引起“邻避效应”的重大项目可提前引导公众及媒体参与,通过生态环境知识讲解、项目工艺先进性介绍、同类项目异地考察、召开项目前期座谈会等形式尽可能消除公众及媒体的疑虑,为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打好舆论基础。对于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系数高的重大敏感项目,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考虑采用联合审查会签、联席会议审议、局党组会审议等形式作出审批决定。

总之,为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山区县可通过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机制、优化环评审批程序、提升项目环评审批的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水平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为浙江省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赋能助力,努力打造山区高质量发展环境准入示范样板。

作者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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