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套期保值案例解析

2023-09-12 10:05:11 - 天职国际

引言

基于管理风险控制指标的需要,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通过融券业务对冲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等相关指标的影响。在财务核算方面,证券公司可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对应融券业务形成的利得按照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该类导致会计错配的业务,应当如何核算、是否可以采用套期会计进行核算、是否有必要采用套期会计进行核算,是企业财务处理中常见的问题。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通过案例形式对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套期保值的业务效果、适用条件、会计处理以及财务影响等方面进行解析,以分析相关业务开展的必要性以及套期会计核算的优势。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套期保值案例解析

套期保值基础理论

1.套期保值业务

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为管理因其资产、负债等价值变化产生的风险而达成与上述资产、负债等基本吻合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套期保值的理论基础,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由于现货市场和期货(或衍生品,下同)市场受同一供求关系的影响,所以二者价格走势趋同;在这两个市场上采取相反操作,则两种操作下盈亏相反,期货市场的盈利可以弥补现货市场的亏损,或者现货市场的升值由期货市场的亏损抵销。

套期保值的基本特征,是某一时间点,在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对同一种类的商品同时进行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买卖活动,即在买进或卖出现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或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经过一段时间,当价格变动使现货买卖上出现盈亏时,可由期货交易上的亏盈得到抵销或弥补;从而在现货与期货、近期和远期之间建立一种对冲机制,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则,包括方向相反相对、品种相同相似、数量相等相当、期限相应相近。

2.套期会计

会计准则中的套期,是指企业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管理活动。

在套期会计中,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公允价值变动源于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该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与上述项目组成部分有关的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企业可以基于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合适的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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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基本情况

2X23年4月1日,某证券公司甲公司按照5.00元/股的价格购入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A公司股票1,000万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甲公司持有A公司股票的目的是非交易性的,在初始确认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X23年4月30日,A公司股票价格下跌至4.70元/股,导致A公司净资产减少300万元;为规避A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对甲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甲公司与证券公司乙公司开展融券业务,融入1,000万股A公司股票,约定6个月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归还1,000万股A公司股票;甲公司于同日将融入的1,000万股A公司股票按照市场价对外出售。

2X23年5月~9月,A公司股票月末价格分别为4.00元/股、3.00元/股、3.50元/股、4.50元/股、5.40元/股。

2X23年10月31日,A公司股票价格为4.30元/股;融券业务到期后,甲公司按照市场价购入1,000万股A公司股票归还乙公司。

为简化计算,假定不考虑相关远期要素、交易费用、税费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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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影响分析

根据上述资料,是否开展融券业务,对甲公司各期间净资产及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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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开展融券业务,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而影响净资产,在A公司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不利于甲公司对各期间风险控制指标的管理。

开展融券业务后,虽然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融券业务确认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相互抵销后不会对各期间净资产造成影响,但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入当期损益,对甲公司各期间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为消除上述影响,甲公司拟采用套期会计对上述业务进行财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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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会计应用条件

应用套期会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规定:“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可以作为套期工具的金融工具包括: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工具,但签出期权除外。……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且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除外。……

(3)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外)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成分指定为套期工具。”

在本案例中,甲公司的套期工具为6个月后甲公司向乙公司归还股票的远期合同(交易性金融负债),属于“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且其公允价值变动预期可以抵销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规定:“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根据被套期项目的定义和本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将下列单个项目、项目组合或其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1)已确认资产或负债。

(2)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

(3)极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

(4)境外经营净投资。”

在本案例中,甲公司的被套期项目系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A公司股票,属于“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且其会使甲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应当区分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策略由企业风险管理最高决策机构制定,一般在企业有关纲领性文件中阐述,并通过含有具体指引的政策性文件在企业范围内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策略通常应当识别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并明确企业如何应对这些风险,风险管理策略一般适用于较长时期的风险管理活动,并且包含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策略实施期间内环境的变化(例如,不同利率或商品价格水平导致不同程度的套期)。而风险管理目标是指企业在某一特定套期关系层面上,确定如何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以及如何运用指定的套期工具对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特定风险敞口进行套期。因此,风险管理策略可以涵盖许多不同的套期关系,而这些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旨在落实整体的风险管理策略。”

2X23年4月30日套期关系开始时,甲公司已按照准则要求对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进行了正式指定,并准备了相关的书面文件。一般而言,书面文件至少应载明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包括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套期比率确定方法)等内容。

3.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规定:“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如果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则套期工具的价值与被套期项目的价值预期将产生系统性变动,以反映同一基础变量或一组因采用类似的方式来应对被套期风险而存在经济关系的基础变量(例如布伦特原油和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等)产生的变动。”

本案例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均为A公司股票,两者面临的被套期风险均为A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且会发生相反方向的变化,符合“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的要求。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规定:“由于套期会计方法建立在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能够相互抵销这一基本概念之上,因此套期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经济关系,还取决于信用风险对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的影响。信用风险的影响意味着,即使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两者之间相互抵销的程度仍可能变得不规律。这可能是由于套期工具或被套期项目的信用风险的变化所致,而且此类信用风险的变化可能会达到一定程度,使信用风险将主导价值变动。例如,企业使用无担保的衍生工具对商品价格风险敞口进行套期。如果该衍生工具交易对手方的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则与商品价格的变动相比,该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的变化对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所产生的影响可能更大,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动则主要取决于商品价格的变动。

如果由信用风险引起的损失或利得将干扰基础变量的变动对套期工具或被套期项目价值的影响,则信用风险的变化程度导致了信用风险在价值变动中起主导作用。反之,如果基础变量在特定期间内发生很小的变动,即使与信用风险相关的很小的价值变动可能会超过基础变量变动所引起的价值变动,信用风险的变化也未必形成主导作用。”

本案例中,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涉及的A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主板公开交易,符合“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的要求。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应用指南)》规定:“作为一般原则,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与从风险管理角度而设定的套期比率相同。……套期比率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因此,在指定套期关系时,企业必须调整由其实际使用的被套期项目数量和套期工具数量形成的套期比率,以避免这种失衡。”

本案例中,由于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均为A公司股票,且数量均为1,000万股,套期比率为1:1;不存在为避免确认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无效部分或创造更多的被套期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调整的目的而人为扩大被套期项目数量的情形。

综上,甲公司该业务符合套期会计应用的相关条件,可以运用套期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由于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为A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因此甲公司将该套期业务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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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会计处理分录

为便于理解及对比,案例中资产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均在借方列示(正数表示公允价值上升,负数表示公允价值下降),负债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均在贷方列示。

2X23年4月1日

A公司股票价格为5.00元;甲公司购入A公司股票1,000万股,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0

2X23年4月30日

A公司股票价格为4.70元;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展融券业务,融入A公司股票1,000万股;并将融入的A公司股票对外出售。

(1)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000,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3,000,000

(2)确认与乙公司的融券业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7,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47,000,000

(3)将融入的A公司股票对外出售:

借:银行存款                47,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47,000,000

(4)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被套期项目,将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套期工具:

借: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7,000,0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7,000,000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47,000,000

  贷:套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     47,000,000

注:“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财务报表列报科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套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财务报表列报科目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2X23年5月~9月

各月末,A公司股票价格分别为4.00、3.00、3.50、4.50、5.40元/股。

(1)确认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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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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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X23年10月31日

A公司股票价格为4.30元;甲公司按照市场价购入1,000万股A公司股票并归还乙公司。

(1)确认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11,000,000

 贷:套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    -11,000,000

(2)确认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

借: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000,000

 贷: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损益      -11,000,000

(3)从公开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43,000,000

 贷:银行存款                  43,000,000

(4)将A公司股票偿还乙公司:

借:交易性金融负债             43,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43,000,000

(5)套期关系终止,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转出: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000,000

 贷:被套期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000,000

借:套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    43,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              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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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会计效果对比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是否采用套期会计核算,对甲公司各期间净资产及利润总额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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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准则规定,甲公司采用套期会计核算后,与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会对利润情况产生影响;在套期有效的情况下,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完全抵销,不会对净资产产生影响。

综上,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采用套期会计进行核算,可以使各期间的利润完成情况、净资产情况更加稳定,有利于企业按照预期进度完成经营计划、管理风险控制指标,以实现相关风险管理目标。

天职国际质监与技术支持部

本篇编写:罗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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