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市”而为 景德镇对多起案件推行容错纠错机制

2023-09-12 16:57:3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9月11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珠山区广场某母婴用品中心销售无“CCC”认证的儿童玩具案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行为,作出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1282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1.06元共计1363.0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该局开展柔性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充分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处理的其中一起案例。

顺“市”而为 景德镇对多起案件推行容错纠错机制

去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在对以上母婴用品中心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的儿童玩具产品外包装标注了“CCC”标识,现场却未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经调查,该店涉嫌销售无“CCC”认证的儿童玩具,货值共计1282元,销售产品利润共计81.6元。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应处以5万至20万元的罚款,但该案罚款事项又在当时即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的目录内,在充分考虑个体经营户发展的基础上,办案机构及时办理了案件中止,待新修订法律出台后,再进行处理。

今年8月2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其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规定正式出台后,8月23日,办案机构立即恢复案件调查,作出了上述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市场监管执法方式,持续开展柔性执法监管,针对一些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案件,采取及时办理案件中止、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制度、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等举措,切实让执法由“重稽查”向“细服务”转变,既激发了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内动力,又践行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各类免罚案件23起,涉及产品质量、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不同领域。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李元通讯员罗世豪

编辑|李若莹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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