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不姑息、不污名:让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023-09-12 17:26:00 - 澎湃新闻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来了!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什么大家对一部教育系统的处罚性部门规章,如此关注?

宏观上看,“双减”落地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违法校外培训的处理逐渐进入日常化管理阶段。这次《办法》能更清晰显示今后合规的校外培训发展路径,也精准标示了行业治理热点,回应了公众关切,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划定了管辖权限和实施机关、违法情形,同时也明确处罚程序。

因为隐藏深、认定难、执法难,隐形变异培训一直是治理违规培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此,《办法》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等各种形式,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这些规定,显然有利于解决认定难、执法难等问题,巩固好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校外培训机构经历了一轮大洗牌。行业还能不能发展,又该如何发展?之前,有个别网红借举报高中生校外培训博眼球、搞炒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争议。甚至有激进的观点提出要全面取缔全部校外培训。

《办法》释放了鲜明的信号,那就是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把校外培训行业一棍子打死。校外培训行业应该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同样承担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责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办法》的立法总体思路时就明确指出,“在立法目的上,《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这也是给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行为正名,是对各类污名化校外培训行为声音的回应。

相信《办法》的出台,既能够有力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也能够有力保障合法合规的培训行为,弥合争议,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民众对个性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如何满足这些教育需求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构建校外培训的常态化治理格局,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更好满足民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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