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9-12 03:16:26 - 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374

股票简称:中铁装配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志刚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三坡镇****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中铁装配”)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铁装配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四、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4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陈志刚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626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志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309,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82%。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志刚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

1、权益变动的方式:集中竞价

2、权益变动的时间:2024年9月11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志刚

2024年9月1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志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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