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2 03:17:12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7证券简称:奇精机械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3524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

至2024年9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8月7日、2024年9月12日、2024年8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田林、胡杭波

联系电话:0574-65310999传真:0574-65310878

邮箱:IR@qijing-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77证券简称:奇精机械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3524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77证券简称:奇精机械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524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旭辉先生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详见2024年9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详见2024年9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77证券简称:奇精机械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3524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因此公司2024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造业(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晶方科技(603005)、金种子酒(600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阳光电源(300274)、雪祺电气(001387)、喜悦智行(30119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常润股份(603201)、森泰股份(301429)、八方股份(6034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作为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000630)、铜冠铜箔(301217)、富森美(00281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齐利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宛云龙、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张池、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报价书,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2.08万元(含税),较上期减少5.56%;内控审计费用为23.32万元(含税),较上期减少4.35%;合计审计费用为95.40万元(含税)。

二、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因此公司2024年度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文件》。同日,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开展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工作。

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5.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2.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32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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