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以硬制度构建“巡纪”监督紧密共同体
2024-09-12 06:04:23 - 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本报讯 记者杨阳 通讯员曾尚松 张继林报道 日前,记者从嵩明县纪委监委了解到,嵩明县在十三届县委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工作中探索建立“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以硬制度构建“巡纪”监督紧密共同体。
嵩明县研究印发《关于“不驻组副组长”参与巡察工作的通知》,对“不驻组副组长”工作职责、参与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工作要求进行明确。由对口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巡察组兼职副组长,协调强化巡察过程中巡察、纪检沟通对接,高位构建巡纪沟通“高速路”。巡前筹备中,“不驻组副组长”向相关县委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责任落实、巡察整改等情况,面对面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关注重点等情况。进驻巡察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与县委巡察组研判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巡后整改提升中,科学指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章立制。
据统计,第十轮、第十一轮巡察,“不驻组副组长”参与进驻动员会、巡察反馈会、线索研判会、组务会等30余家次,“即发现即移交即处置”问题线索31件31人,党纪政务立案15人。